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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保险信用评级有法可依

企业报道  2015-11-18 09:38:25 阅读:282

  近年,中国保监会发布《保险机构债券投资信用评级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要求保险机构建立内部信用评级系统,评估债券投资信用风险。这是保险业全面落实《关于加强保险资金风险管理的意见》的重要举措,标志保险资金债券投资开始步入信用风险管理阶段。

  保监会有关负责人指出,信用风险是债券投资最主要的风险。债券市场发生的偿付风险案例说明,防范信用风险已经成为债券投资的紧迫任务。近年来,我国债券市场迅速发展,无担保企业短期融资券累积发行规模已超过5000亿元,长期无担保企业债券业也已在市场出现,同时有关部门正在修订企业债券管理规定,将为无担保债券投资提供政策支持。从国际经验看,利用现代金融技术和信息处理方法,建立识别、衡量、评价、控制信用风险的系统,是有效防范信用风险的重要手段。

  《指引》借鉴国际通行做法,要求保险机构建立内部信用评级制度,有利于维护保险资产安全,提高保险机构核心竞争力,也有利于促进债券信用评级的规范发展和债券市场的稳健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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