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发布《关于积极推动「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提出11个具体行动,提出到2018年,互联网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的融合发展进一步深化,基于互联网的新业态成为新的经济成长动力,互联网支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作用进一步增强,互联网成为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手段,网路经济与实体经济协同互动的发展格局基本形成。
到2025年,「互联网+」新经济形态初步形成,「互联网+」成为中国大陆经济社会创新发展的重要驱动力量。
11个具体行动:「互联网+」创业创新,「互联网+」协同製造,「互联网+」现代农业,「互联网+」智慧能源,「互联网+」普惠金融,「互联网+」益民服务,「互联网+」高效物流,「互联网+」电子商务,「互联网+」便捷交通,「互联网+」绿色生态,「互联网+」人工智能。
意见表示,要充分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平台作用,引导要素资源向实体经济集聚,推动生产方式和发展模式变革。以互联网融合创新为突破口,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引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实现跨越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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