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联合会
中国商业协会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维权 >> 正文

回顾联手严打非法证券活动之举

中国企业报道  2016-09-01 11:21:30 阅读:330

  中国证监会近年传出消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证监会四部门近年联合下发了《关于整治非法证券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严打非法证券活动。

  《通知》指出,公司、公司股东违反有关规定,擅自向社会公众转让股票,应当追究其擅自发行股票的责任,公司与其股东合谋实施上述行为的,公司与其股东共同承担责任。

  对于非法证券活动的性质认定问题,《通知》规定,擅自发行证券的,根据犯罪事实,依照《刑法》分别追究擅自发行股票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等;未经批准经营证券业务,涉嫌犯罪的,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刑事责任;未构成犯罪的,依照《证券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非法证券活动是否涉嫌犯罪,由公安机关、司法机关认定,公安机关、司法机关认为需要有关行政主管机关进行性质认定的,行政主管机关应当出具认定意见。

更多专题
关注服务型企业创新商业模式

服务型企业通过创新商业模式实现增长成为当前企业发展的重要趋势。依托互联网平台和数据技术,服务企业将传统业务与数字服务融合,形成新的价值链。

聚焦制造企业数字化转型实践

制造企业数字化转型成为行业关注焦点,多家企业通过引入工业互联网平台实现生产流程升级。数据采集系统与智能控制设备结合,使生产过程更加透明可控。企业通过实...

相关机构:
相关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