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联合会
中国商业协会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联盟热点 >> 正文

第六期北京九所联训(尚权站)暨第五届尚权刑事辩护青年论坛在北京成功举办

中国企业报道  2026-09-07 17:39:50 阅读:616

 2026年9月4日下午,第六期北京九所联训(尚权站)暨第五届尚权刑事辩护青年论坛在北京友谊宾馆成功举办。本次活动由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主办,主题为“庭审发问的功能、原理与技术”。本次活动线下参会嘉宾100余人,下半场同步进行线上直播。

  开幕致辞

  活动伊始,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名誉主任毛立新律师致开幕辞。他指出,随着以审判为中心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推进以及第四次刑事诉讼法修改的来临,对于重大案件尤其是不认罪案件进行精细化、实质化审理,已经是大势所趋。其中重要变化之一,就是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及同案被告人、被害人出庭作证增多,举证、质证方式从单一的宣读笔录和“对纸质证”,转变为更多通过对出庭人员的主询问、反询问(交叉询问)来进行。他认为,通过庭审发问来挖掘和展示有利于被告人的事实和情节、质疑和辩驳控方证据的“三性两力”,是刑辩律师必须掌握的核心技能。而实践中“不敢发问、不会发问、不当发问”的问题比较突出,很多律师对庭审发问的原理、功能、规则和技术不太熟悉,不能适应庭审实质化的要求,提高刑事律师的庭审发问能力迫在眉睫。本次活动聚焦研讨“庭审发问的功能、原理与技术”,有助于推动律师界对这一问题的重视和研究,提高刑事辩护能力和质量。

  上半场 九所联训(尚权站)

  活动上半场由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尚权信息网络犯罪研究与辩护部主任刘书硕律师担任主持人。

  北京浩略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浩略刑辩学院院长蒋为杰律师以《庭审发问的一般原理》为题进行发言。蒋为杰律师从“一般原理与具体问题、控审发问与辩方发问、发问目的与说服对象”三个层面切入,他指出控方发问服务于定罪与罪重,审方发问服务于“不出错、不改判、不发回”,辩方发问则服务于无罪或罪轻,更接近于审方发问。不同点在于,辩方的发问还存在满足当事人及其家属情绪价值的需求,但是,这一功能的实现需要在不能影响辩护效果的前提下进行。最后,蒋为杰律师指出,具体的问题设计应结合真实案例、因利而制权,学会临场变通进而掌握庭审主动权,不能完全依靠事前的准备。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大成刑事专业委员会牵头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辩护研究院副院长娄秋琴律师以《对侦查人员的发问》为题进行发言。娄秋琴律师首先指出,庭审发问绝非仅提供“情绪价值”,而是影响定罪量刑的关键环节。针对侦查人员这种“敌意证人”进行发问,因侦查人员兼具专业性与利益关联性,难度最大,辩护人须具备良好心理素质、严密逻辑思维能力、扎实法律功底、敏锐的洞察力与灵活的应变能力等五大能力。娄秋琴律师以一起行贿案为例,指出通过细致比对笔录矛盾及讯问同步录音录像设备等细节,设计客观问题、捕捉矛盾点并灵活应变,最终成功排除非法证据、实现二审改判无罪,有力印证了发问能力在程序性辩护中的核心价值。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全国)刑委会副主任、京师(华中区)刑委会主任、京师(郑州)律师事务所刑事部主任刘兆庆律师以《辩护律师对控方证人发问的要点》为题进行发言。刘兆庆律师指出,控方证人与辩方天然对抗、证言相对稳定,对其不宜期望过高,故而必须坚持审慎原则——非必要不轻易申请控方证人出庭。针对发问的提前准备,刘兆庆律师建议运用证言对比表、感知条件评估表、证据交叉审查表三张工具,遵循事实铺垫、核心发问、巩固收束三步走策略;发问时宜采用封闭式问题控制节奏,注意倾听捕捉模糊表达,保持专业克制,审慎设计诱导式问题。此外,刘兆庆律师还指出了三个典型的发问误区:将发问混同于辩论、贪多求全、被证人带偏而对发问节奏失去把控。最后,刘兆庆律师以亲办的“月光案”为例,其通过细致阅卷发现笔录中“凌晨一点通过月光看清人脸”的描述与农历六月初五的月相规律严重矛盾,当庭出示月相图揭穿证言虚假,生动印证了精细化阅卷与发问技巧相结合对查明事实的关键作用。

  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市西城区律师协会刑事业务研究会副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研究生院法学系硕士研究生实践导师赵玉来律师以《庭审发问的三种有效思维》为题进行发言。他强调,庭审发问不仅是技术问题,更关乎思维方式的塑造。他提出三种核心思维:系统思维要求发问时着眼全局,精心设计每一个问题,为后续质证和辩论铺路,避免因不当发问导致被告人自证其罪或推翻认罪认罚;常识思维强调办案须符合常识、常情、常理,他以林肯在月光下揭穿伪证的经典案例,生动说明如何运用常识拆解控方逻辑;颠覆性思维则提醒律师要敢于跳出控方有罪推定的预设框架,从定性层面寻找突破口。

  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晓凯律师以《立足庭前夯实基础,善用迂回发问技巧》为题进行发言。张晓凯律师围绕立足庭前夯实基础,巧用迂回优化发问主题,聚焦迂回式庭审发问开展实战化技能分享。他指出,面对口径固化、立场对立的控方诉讼参与人员,直白发问易触发防御、难以突破立场壁垒。针对此难题,张晓凯律师系统拆解迂回式发问核心技法,强调该技巧必须依托扎实庭前准备,锁定证据矛盾漏洞方可精准设问。同时,张晓凯律师拆解实务要点,通过外围切入卸除防御、封闭式问题锁死事实,并针对庭审发问被打断、质疑等实务痛点,提供专业合规的临场应对方案,以柔性合规方式击穿虚假证言、还原案件事实。

  北京中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爱军律师以《庭审发问,从鸡肋中发掘富矿》为题进行发言。李爱军律师首先从文化基因、制度基因和现实原因三个维度,深刻剖析了庭审发问面临的“普遍短板”。其次,李爱军律师指出,虽然当前证人出庭、直接言词原则等制度设计尚未真正落地,发问在不少场合沦为“鸡肋”,但是律师不能止于抱怨,而应立足现实,将发问视为寻找“富矿”的契机。李爱军律师以亲办的一起案件为例,通过庭审发问发现公安人员违规线索后,撰写控告信向检察院及相关部门举报,最终促成该局长被立案调查、全案无罪处理,生动诠释了“进攻是最好的防守”。

  北京星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星来新型网络犯罪业务中心主任张洪铭律师以某平台盲盒涉赌案为例分享电子数据的聚焦式发问。面对“草垛寻针”般的海量数据,张洪铭律师主张精确制导而非地毯式轰炸,只打“来源—提取—固定—鉴定—呈现”全链条中一个无法补正、无法作出合理解释的致命缺陷,并列举了三个亲办案例进行具体阐释。他强调,聚焦式发问的价值在于“定格”而非当庭“说服”,目的是排除或动摇关键证据。

  泰和泰(杭州)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泰和泰刑事法律中心次负责人、浙江大学数字法学研究生实务导师柯烁君律师以《会发问,才会辩护——刑事庭审发问方法论》为题进行发言。柯烁君律师从发问价值讲起:事实层要把卷宗结论拆解为可证明的具体事实,证据层要追溯来源、检验质量、建立证明体系,诉讼层要找准争点、服务最终裁判。方法上她主张“只问有利、只问模糊”,对加重情节不发问,并按确定观点、拆事实、找疑点、定对象、拆短问题、预设答案的六步制作提纲。

  北京泽亨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副主任隋思金律师以《从问题到事实:庭审发问的逻辑建构》为题进行发言。隋思金律师先厘清讯问、询问、发问等不同主体与对象的规范用词,再以言词原则和交叉发问法理为根基,指出证言存在记忆、表达、笔录干预三重失真风险。他把发问分为主询问与交叉询问两种逻辑结构,用时间、空间、行为、心理四维事实要素设计问题,借助跳跃式发问与“概念围栏”技巧层层锁死,最后归纳七种不当发问类型及规范异议用语,并强调发问是以法理为支撑的说服逻辑。

  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创始人张青松律师作为惊喜嘉宾就上半场活动进行点评。张青松律师表示,会议研讨氛围认真而上进,发言嘉宾倾力分享、各抒己见,令人感受到刑辩行业积极的正能量。围绕“庭审发问究竟有没有用”,与会者形成了两种针锋相对的观点:一种认为其作用有限,更多的是提供情绪价值;另一种则认为它是庭审乃至辩护的灵魂。观点交锋之间,正体现出律师“我反对,不管你对不对;我坚持,不管你同意不同意”的职业底色,是一场真正属于律师的聚会。张青松律师指出,无论持何种立场,与会者均从发问的原理、功能与技术层面认真探讨其作用与方法,这正是“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刑辩精神。最后,他寄语现场律师:“无用之用是谓大用,不可为而为之才是大为”,呼吁刑辩同仁继续砥砺前行。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韩嘉毅律师在总结发言中指出,交叉询问在普通法系以陪审团裁判为基础,公诉人用开放性问题完整叙事,辩护人只需抓住矛盾即可;但我国职权主义模式下公诉人发问常流于形式,辩护人不得不“讲故事”,角色混乱。他建议关注庭审中证人隔离、善用视听资料示证,并呼吁律师将出庭经历总结成文传播,以此激活证人出庭制度,助力庭审实质化。

  下半场 尚权刑事辩护青年论坛

  活动下半场由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尚权金融证券犯罪研究与辩护部主任于天淼律师担任主持人。

  北京星来律师事务所律师黄歆然以《庭审发问技术在涉黑恶案件中的运用》为题,从涉黑涉恶案件切入,围绕庭审发问的目的和价值、庭审发问技巧的运用两个方面进行了分享。她结合涉黑涉恶案件人数多、罪名多、对抗性强的特点,归纳发问的价值在于点明指控罪名的核心矛盾和漏洞、延续排非程序,并为后续质证做好准备。技巧方面,她强调前期要激活庭审发问的全部权利环节,制作发问清单和大纲并提前核实回答;庭上则要直指核心,控制发问数量与时长,及时制止不当发问并延伸揭示关键事实,同时避免诱导式提问。

  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尚权(合肥)律师事务所主任胡佼松以《辩护律师对鉴定人发问的实战打法》为题,主张对鉴定人发问本质上就是对在案鉴定意见的质证,也是对辩护意见中相关事实、论据的举证。他援引美国冤案平反数据,指出司法鉴定错误是导致冤案的重要原因,故应积极申请鉴定人出庭。同时,他结合实践中的案例,总结了对鉴定人发问的三种实战打法:糖衣炮弹法,化解鉴定人专业与心理优势;出其不意法,从细节发难;常识常理法,借助鉴定标准与常理反推结论错误,层层质疑在案鉴定意见的证据能力和证明力。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国人民大学刑法学博士宋盈以《职务犯罪案件庭审发问的现实困境及技术应对》为题,从职务犯罪案件当事人普遍认罪认罚的现实困境切入,提出“问还是不问、是否仅就量刑发问”的思考。他认为庭审发问依然重要:案卷移送主义下法官与合议庭未必尽知案情,发问能影响裁判;除量刑外,对影响定罪、法律适用的事实在不改变原有供述基础上仍可发问。他结合现金收受、干股代持、放贷收息、旋转门等受贿类型,逐一讲解如何通过发问核实案件信息,以期在收窄的辩护空间中寻找突破口。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团委书记、合伙人武俊吉律师以《侵犯商业秘密罪中的交叉验证发问思维》为题,以医药中间体设备密点指控为引,指出此类案件是先有疑似行为,再找犯罪对象,密点名称与内容难以一一对应。他提出交叉验证的三个维度:人与人的交叉,验证密点是否真的采取保密措施;人与物的交叉,追问文字是否准确翻译了图纸里的密点;前后的交叉,判断违法所得是否“因”密点而获利。

  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青年律师工作部主任易文杰律师指出,发问本质上就是举证质证。从举证的角度来讲,发问旨在向法庭呈现有利于被告人的事实、情节,律师可通过发问展现讯问笔录中没有记载的被告人辩解,并揭露没有记载的原因。从质证的角度而言,发问可以削弱被告人不利供述、证人不利证言的证明力。他强调,律师应将发问阶段的成果融入质证意见、辩护意见中,实现发问成果的“变现”。

  北京浩略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浩略刑事一部副主任、北京工商大学研究生实践导师刘一鸣以《庭审发问侦查人员的逻辑内核与实战技法》为题,提出发问面向侦查人员的价值在于校验取证合法性、补全案件事实、巩固抗辩主张,并以直接言词、程序正义、矛盾揭示为底层原理。他强调庭审发问八成的效果来自庭前准备,应锁定时间线矛盾、程序要件缺失、材料不一致三类靶点,再运用闭环时间链、要件拆解、矛盾锚定等技巧,同时守住禁止诱导性与结论式发问等红线,最终目的是让侦查活动接受法庭检验。

  泰和泰(北京)律师事务所刑事业务部律师贾龙宇以《被告人发问的庭前辅导》为题,从发问环节的结构与角色讲起,指出被告人须面对公诉人讯问、辩护人发问、同案其他辩护人发问、审判人员讯问及附带民事诉讼原告发问等几方发问,目的各异。他围绕预判问题与应答策略,强调要预判公诉人围绕构成要件、金额、时间等方向的讯问,坚持诚实陈述底线,听清问题再答、拒绝猜测编造、控制回答节奏、识别诱导性提问,并通过模拟演练和研判与同案犯的利害关系来固定回答口径。

  北京泽亨律师事务所律师、刑事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经济犯罪研究中心主任王守亮以《庭审发问的关联性规则》为题,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四条、《刑诉法解释》第二百六十二条及法庭调查规程,界定了关联性规则的含义,即发问内容应与案件事实相关、不得就无关内容发问。他提出紧扣该规则须围绕定罪事实、量刑事实、取证经过程序性事实、作证经过程序性事实、作证主体能力事实等五个方面发问。王守亮律师还以一起无罪判决案为例,分享如何应对法庭以“与案件无关”制止发问的方法。

  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索朝以《辩护律师对被告人庭审发问的目的和实操技巧》为题,将庭审发问目的概括为三点:还原客观事实,排除虚假事实,针对讯问笔录的虚假记载由被告人当庭完整陈述;固定有利事实,合理解释不利事实,弥补控方案件局限、弱化不利供述效力;补充量刑事实,争取认定空间,为自首、从犯等情节辩护打下基础。实操上,他进一步给出五项技巧:做好发问提纲,聚焦核心争议;庭前演练辅导,庭审明知故问;研究发问规则,规范合规发问;把控庭审节奏,做好临场应对;面对发问被打断时如何有效回应,让刑辩由文字说理转为直观的事实呈现。

  北京中讯律师事务所律师、河北文理专修学院研究员王碧婕以《庭审发问:从目的到技术》为题,以当事人当庭翻供不认罪的案件为例,讲述突发场景下的应对。她归纳发问的三重目的,并展示了技术层面从开放式到闭合式的精准操控,包括“漏斗式结构”先放后收、用时间线锚定以确定性对抗模糊性、通过即时追问在倾听中捕捉漏洞,在层层发问中还原真实交易与资金走向,扭转当庭不利局面。

  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副会长、《法治时代》专家委员会副主任、桂客学院院长刘桂明作总结点评,他把解决“发问的有效与无效”视为下半场活动的要义。他给出三点启示:注意纸上的东西与纸上没有的、嘴上说的与嘴上没说的、庭上说的与庭上没说的,并提醒真正有决定权的人往往在幕后,要向不在场的那个人发问。他还逐一肯定十位青年律师分别解决了发问的方向、方法、节奏、焦点、机会、逻辑、预判、关联、技巧与目的问题,并以“床单案”说明一个细节问题即可定胜负。

  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西南政法大学刑事辩护高等研究院副院长张旭华认为,提问能力是人的核心竞争力,庭审发问考验的是提出问题与构建事实的能力。他分享常用的发问模型,将证人分为己方与对方,己方证人用开放式问题让其充分解释,对方证人用封闭式问题实施控制。随后他给出四步法:第一步先固定环环相扣的A、B、C事实使其无法反驳,第二步再尝试固定虚假事实D,若达不到目的则循环往复,第三步提出相反证据,第四步弹劾证人。他用学游泳须下水的比喻,鼓励青年律师大胆申请证人出庭,在实践中磨练发问技能。

  至此,第六期北京九所联训(尚权站)暨第五届尚权刑事辩护青年论坛完成全部议程,圆满落幕!



更多专题
企业应对能源危机的策略与转型之路

近期,中东局势持续紧张,国际油价在美国东部时间 2026 年 3 月 29 日晚开启的新一周交易中大幅上扬。

关注服务型企业创新商业模式

服务型企业通过创新商业模式实现增长成为当前企业发展的重要趋势。依托互联网平台和数据技术,服务企业将传统业务与数字服务融合,形成新的价值链。

相关机构:
相关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