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的《瞭望》周刊载文指出,中国富人对慈善事业的捐赠小于15%,而他们拥有的社会财富却在80%以上。不少富人宁愿挥霍浪费,也不愿扶危济困。形成强烈反差的是,中国已是世界上最大的奢侈品消费市场之一。
截至2004年底,中国慈善机构获得捐助总额约50亿元,仅相当于中国同年GDP的0.05%,而美国同类数字为2.17%、英国为0.88%、加拿大为0.77%。一方面是社会对慈善义举的巨大需求,另一方面却是富裕阶层慈善义举的严重缺乏和挥金如土的奢豪消费,其中的缘由在哪里?
众所周知,中国社会目前尚未形成中产阶层占主导的橄榄形合理结构,而更接近于一种金字塔式的结构。贫富悬殊的拉大带来的结果就是社会共同体意识的严重缺乏,其必然表现就是社会阶层之间的对立。在中国,法治的欠缺不仅导致公共权力腐败蔓延,政府公信力严重下降,也殃及到包括慈善单位在内的非营利组织的治理。
一方面,各种慈善组织作为非营利组织本该独立于政府之外,在自我治理的同时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但从中国慈善总会到地方各级慈善基金会,无不因为其挂靠于各级政府民政部门,由民政或其他政府部门“全退”、“半退”的领导兼任法人,从而都变为“准政府部门”了。于是,一些政府身上有的各种毛病,包括效率低下、管理混乱甚至贪污腐化等,这些慈善组织也都无一例外地沾染上了。2002年震惊海内外的中国青基会财务弊案就是明显例证。
另一方面,中国的慈善组织等第三部门极端不发达,导致法规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等方面严重滞后,符合国际惯例的非营利组织内部治理机制也远未形成,导致慈善单位内部治理水平总体上不高,从而严重损害了其公信力。
慈善组织自身公信力都受到严重质疑,富豪们自然不愿行善:谁愿意做了善事却被当成“傻帽儿”呢?这样看来,要想提升中国富人乃至全体国民的慈善意识,迫在眉睫的应对措施就是要切实提升慈善组织的治理水平,健全对他们的内外监督,从而挽回并巩固其公信力,使人们特别是富人能够行善。
而需要标本兼治、长期努力的是,一方面政府应加强对社会再分配的调控力度,有效遏制两极分化和贫富悬殊,消弥社会阶层间的敌对情绪,切实提高全体社会成员共同体意识,使富人们打心底里愿意行善;另一方面必须推进法治进程,促使政府廉洁高效,增强民众特别是富人们的财富安全感,使其敢于行善。
与此同时,更需要加强对公众特别是未成年人的道德教育,培养其感恩心态和社会责任感,使其富而不淫、贵而不骄,真正使乐善好施成为一种社会习惯和大众文化。
在我国石油工业发展进程中,只要提及当年32111英雄钻井队血战火海和中国灭火队赴科威特扑灭油井大火的事件,至今令人难以忘怀。
沐浴着新年的阳光,伴随着春天的脚步,1月28日,韩家湾煤炭公司四届一次职代会暨2024年工作会隆重召开,来自各条战线上的职工代表齐聚一堂,在回顾总结2023奋斗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