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账不还、逃避债务者,今后再也不会有好日子过了。前不久,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与西安市公安局、计委、建委、土地、工商、房产等8家政府部门和陕西省银行同业协会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执行威慑机制”正式启动。
执行难已成为近年来的一大社会问题。老百姓打官司,官司打赢了,赢的却是一张法律“白条”。这是胜诉者的无奈、法院的尴尬。但是,破解执行难仅仅依靠法院的作为还不够,需要政府、银行等多方面的紧密配合、协同动作,变“旁观者”为“主角”。
导致执行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除了被执行人确为丧失偿还能力外,有的是隐瞒常住地址,不明下落;有的是不如实申报财产,故意隐瞒财产数额;有的是隐藏、转移财产,无偿或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而政府相关部门面对执行难却惯常保持“沉默”,这种“旁观者”的角色与作为掌握大量信息资源的政府极不对称。政府相关部门的“沉默”,并不是对其中某些信息不知情,在一定程度上实际是出于对“明星企业”、“纳税大户”的保护,是“地方保护主义”的观念在作祟。
另外,从法律层面上讲,政府也不该面对执行难保持“沉默”,游离于事外。这里所谓的不“游离于事外”,当然不是行政对法律行为的干预,而是对法院在执行过程中的积极协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在执行中,需要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可以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政府是权力机关,特别是相关职能部门的配合与法院能否顺利执行密切相关。当赖账者拒不履行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时,假如法院向政府相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政府相关单位积极作为,停止给其办理一切项目的备案、核准、审批手续;停止给其办理施工许可证审批手续、股权转让及动产转移审批手续、土地使用权转移和变更等审批手续,停止给其办理规划项目审批手续及房产登记、过户审批手续等,执行难的状况肯定会有一个大的改变。从这个角度讲,政府其实也是破解执行难的“主角”。
此前,一些地方破解执行难曾推出限制“老赖”高消费“限制令”,或将恶意逃债、欠账不还者的姓名、单位、住址公开在媒体上曝光。这种做法一则有涉及个人隐私之嫌,再则总给人以无可奈何之感。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政府等八部门联手实施的“执行威慑机制”,使政府由“旁观者”变为“主角”,显然是务实之举,值得借鉴。
在我国石油工业发展进程中,只要提及当年32111英雄钻井队血战火海和中国灭火队赴科威特扑灭油井大火的事件,至今令人难以忘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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