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按照国家公安部下发的《从严管控民用爆炸物品安十条规定》,陕煤韩城矿业象山矿井迅速行动起来,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有效防范涉爆案件及事故发生。
该矿成立民用爆炸物品专项隐患排查治理小组,并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采取有力措施,明确责任,对爆破所用爆炸物品及涉爆人员、涉爆各个环节加强安全管理,按照分管对口的原则,重新明确生产计划科、安全监察部、材料供应部及经济保卫部的业务职能,各分管部门立即对火工品的运输、领取、发放、使用等各个关键关节,逐一进行安全检查、确认,并逐条对照《十条规定》查找不足,并对查出的安全隐患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落实,确保各项规定落地实处。
在此基础上,各分管部门制定了严细具体的管理办法。生产计划合理组织计划火工品使用数量,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严格做到“一日一消”;坚决做到每周对火工品管理和使用进行一次检查,杜绝各个管理环节衔接漏洞对涉爆单位建立风险评估和分级预警检查机制,定期考核评估安全风险因素、安全资质、安全管理状况;通过专项督查、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多频次排查安全隐患;对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防范措施不落实、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依法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确保安矿井全生产。
矿上定期对爆破人员进行考核、安全培训和安全风险排查、动态管控,发现违规行为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导致发生重大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利用信息采集、台账、记录等核对、保存民用爆炸物品流向、流量、信息;对民用爆炸物品进行“日清点、周核对、月检查”,并进行确认、登记、存档备查,登记、账物、账据不符的,依法责令限期整改;严格执行民用爆炸物品人防、技防、物防,双人双锁、24小时专人值守、每班不少于3人、每小时巡视一次,每周抽查一次,并签字存档备查。
此外,矿上对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车辆动态监控,配置专职人员对车辆、驾驶员进行实时动态监控管理;定期开展知识、技能、信息、风险执法培训,每年一次集中培训,考试合格再上岗;对偷盗、买卖、运输、储存民用爆炸物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效防范涉爆案件和事故发生。(刘金星)
在我国石油工业发展进程中,只要提及当年32111英雄钻井队血战火海和中国灭火队赴科威特扑灭油井大火的事件,至今令人难以忘怀。
沐浴着新年的阳光,伴随着春天的脚步,1月28日,韩家湾煤炭公司四届一次职代会暨2024年工作会隆重召开,来自各条战线上的职工代表齐聚一堂,在回顾总结2023奋斗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