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房地产投融资市场熙熙攘攘、热闹非凡,REITS、信托、私募,种种融资方式被炒得热火朝天,看起来俨然为广大房地产企业准备了丰厚的融资渠道盛宴。但仔细看来,这些融资渠道很少是为中小企业量身定做的融资方式,而只是为大型企业提供更多的融资选择工具。
近年公布的“首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公报”显示,截至2004年末,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产负债率达74.1%。房地产行业是典型的资金密集型行业,对项目的资金投入规模比其他行业要多得多,资金对房地产企业来讲是极为重要的一个生产要素。自去年“8·31”土地大限以来,在土地公开市场上推出的一些好地基本都被大型品牌企业收入囊中。行业门槛的提高使得许多中小房地产企业对资金更为渴求。
据统计,目前在北京被称为“中小企业”的房地产企业大约有2000家,大部分运作了一个或者两个项目后,由于开发门槛的提高处于有地没钱开发或者钱少买不了地的状态。数据显示,从1995年开始,北京的房地产企业就出现了明显的优胜劣汰,每年淘汰约10%的企业,中小企业占据绝大多数。中小房地产企业能否成功融资,是生存的关键。中小房地产企业不应坐以待毙,也不应该好高骛远,而应该探寻适合自己的融资方式,对他们来说,是更加适合本地化的融资解决方案,比如说委托贷款、固定回报投资等。
对于银行来说,委托贷款作为一种风险低、成本低又有稳定收益的中间业务,银行自然乐于去做。企业间进行直接借贷行为不具有法律效力,而企业通过银行委托贷款的方式贷款给企业则是一种合法的方式,通过定向的委托贷款行企业间借贷之实。委托贷款的资金成本一般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更适合资金需求比较急迫、项目回报率高的企业。
此外,另一种融资方式是固定回报投资。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说,这种融资方式的成本也非常高,不低于委托贷款。固定回报的资金来源通常是境内外的企业、境外的银行和基金以及财务公司。固定回报的方式大致分为两类,一类是资金的期限很长,一般超过8年,期间每年支付较高利息,到期后不必归还本金。另一类是期限较短,常见5—8年,每年支付利息,资金采用折现的方式提供,到期归还本金。因此,计算下来,融资成本非常高。
这两种融资方式,对于房地产企业提出的要求没有上升到有四证的高度,只需要有效的抵押物或担保品,就具备了初步的融资条件。对于广大的中小房地产企业来说,与其觊觎银行贷款、房地产信托、REITs等看起来很美但现实中很难实现的融资方式,不如脚踏实地的去实践切实可以解决问题的融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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