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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见成效的监管状况

企业报道  2016-11-17 12:32:17 阅读:

 

  近年,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2007年全国特种设备安全状况》报告显示,特种设备在节能监管试点工作方面已取得初步成效。在地方试点的基础上,国家质检总局法规司启动了《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审查与监督管理办法》的起草工作,启动了换热压力容器等10余项产品能效指标及测试方法国家标准的制定,浙江、辽宁、广东、山西、青海等地制定了锅炉节能强制性地方标准。

  同时,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立法取得重大突破。为积极推进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节能监管相结合的工作制度,2007年10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修改的节约能源法,该法明确了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审查和监管的制度。这一制度奠定了高耗能特种设备监管的法制基础,对我国节能减排工作具有积极意义,同时也拓宽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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