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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总局设上市公司绿色门槛

企业报道  2016-09-27 17:03:12 阅读:

 

  国家环保总局近年正式发布《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环保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

  据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介绍,《意见》要求对从事火电、钢铁、水泥、电解铝行业以及跨省经营的“双高”行业(13类重污染行业)的公司申请首发上市或再融资的,必须根据环保总局的规定进行环保核查。此外,环保总局还将按照《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定期向证监会通报上市公司环境信息以及未按规定披露环境信息的上市公司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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