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山东省滕州市有一则消息吸引了众多读者的眼球,《滕州日报》2016年7月8日,整整一个版面刊登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0名“老赖”被公开曝光,不仅公布了“老赖”们的姓名、住址、身份证号、执行依据和执行金额,他们的头像也赫然在上。此事引起了不小的反响,一些市民认为此举给那些“老赖”当头一棒。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社会无信不稳。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是中国人自古以来遵循的道德准则。“老赖”们抱着无赖心态,置国家法律于不顾,欠债不还,逃避法律执行,既背离了以诚信为本的传统美德,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格格不入,理应受到严厉制裁。
法院在传统执法的基础上,采取媒体曝光的方式,不是出于无奈,而是利用舆论监督手段对“老赖”们进行的心灵制裁。通过这种制裁,让失信者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从而督促他们尽快履行法定义务。这一举措是推进法治社会诚信建设的好举措,能够构建“守信者昌,失信者亡”的金融生态。
当然,曝光“老赖”也不能一公布了之,还要采取相应的配套防范和惩戒措施,让失信者为自己的不诚信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从而让其长记性、知羞耻。媒体还要加大对曝光“老赖”的跟踪报道,重点突出曝光“老赖”的不良后果,让更多人们知道,失信行为将造成人们活动空间受限的后果。
在此基础上,要持续强化公民的诚信教育,提高公民的心灵诚信度,让诚信观念入心入脑,形成“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风气,从而推进社会诚信体系的建立。只有这样,才能让“老赖”置于社会监督之下,压缩“老赖”生存空间, “老赖”才会逐渐销声匿迹。(苗永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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