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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药品堵广告”治标不治本

企业报道  2016-01-04 09:53:16 阅读:

 

  据新华社报道,江西省吉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采用‘管药品堵广告’的做法让虚假药品广告在一周内基本绝迹,有效地破解了违法药品广告泛滥的治理难题”。

  “管药品堵广告”是当前情势下部分监管部门在自身职责权限内对付违法广告的治标之策,但作为被动式管理以及一种单兵作战方式,该做法治标不治本。

  “管药品堵广告”指的是在媒体上大做广告的药品在哪些药店有销售,药监部门就加大对这些药店的监督检查力度,迫使药店主动要求供货商不要做虚假广告。这种做法,把违法广告的管理责任、经营风险部分转移给了药店,走的是末端治理的路子,实是药监部门不得已而为之。

  众所周知,在我国,医药违法广告已成顽疾,媒体曝光、专项整治等措施轮番上阵,效果却不尽如人意,其根本原因在于违法广告属多头管理,管理部门相互扯皮,不法奸商的违法成本甚低,法律威慑力不强。“管药品堵广告”寄希望于从销售末端加大监管,令发布虚假广告的药品在药店一时无货可卖、迫使药品生产或经营企业只能发布合法广告的想法,显然是过于单纯了。首先,末端治理固然一时奏效,但执法及管理成本甚高,违法广告不仅仅只有媒体这惟一途径,监管部门也无法做到尽览全部违法医药广告信息。而对那些不仅广告虚假、产品本身就是假药劣药的企业,是根本不存在什么广告发布合法前提的,这些企业即使不在媒体上做违法广告,也是各级监管部门严厉打击的对象。

  彻底杜绝医药违法广告,不能靠“堵”,必须走源头治理、综合治理之路。当前,多头管理的体制亟须改变。要进一步加强完善广告立法,以法律法规的形式明确规定广告主、媒体、代言人以及经销违法广告产品企业等各方的责任,监管部门严把广告发布关,严格落实有关法律规定,同时加大处罚力度,只有这样,才能彻底铲除违法广告的源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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