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雷振华 职员
近日,央行发布了《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布后,市场上产生了一些误解,认为单日付款如果超过5000元就无法支付。对此,央行进行了公开解读。(8月3日新华网报道)
央行的初衷很明确,在时下网络支付安全性存在严重威胁、且有大量案例作为佐证的情况下,第三方支付发展迅猛带来的风险已有目共睹。数据显示,2014年中国第三方支付市场交易规模预计达24.72万亿元。而2013年的市场规模为16万亿元,第三方支付以年均高达45.2%的速度高增长。与之同时,在2011年央行公布的数据我国网银安全事件的发生概率仅为百万分之一,而截至目前,仅从支付宝官方声称来看,其风险概率就已达到十万分之一,不到3年时间移动支付风险猛增10倍。
其实,用户在购买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工具时,稍不留神就会遭受盗版软件带来的潜在第三方支付风险,还有现有的第三方支付方式中,主要采用银行卡与手机号码、商家固定电话号码绑定的模式进行手机支付、电话在线支付,因受手机卡技术或电话线保密技术的限制,所发送的支付信息通过公网传输,加密功能在当前技术条件下难以做到“百密而无一疏”。手机号码、电话号码以及输入的密码等重要信息容易被黑客破译和截取,尤其是通过短信方式的支付信息是非互交式的,实时性和数据的完整性难以得到保证,无疑会带来防不胜防的技术风险。
回头来看,当前网上叫卖“监听王”与短信推销“同手机号与同电话号复制卡”等违法设施与工具出售的盛行,从侧面证实了当前信息被破译和监听并非难事,这就更容易造成第三方支付风险的发生。同时,当前依然缺乏完善的行业规范与监管政策,以及配套的法律法规尚处于探索和试行阶段,亦容易形成信誉风险、政策法律风险等同样需要引起用户重视。因此,笔者认为,为防范第三方支付的重重潜在风险,需要自我采取正确的防范措施。
其一,选择正规、诚信、售后服务有保障的商家,购买诸如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工具,不可贪图便宜而误买内存盗版软件的所谓品牌的移动工具,导致自己使用移动支付时无端遭受风险。
其二,在与商家签订移动支付电子协议时,要仔细查看协议条款,把准双方的权、责、利,尤其是要注意风险提示类条款是否有利于商家而让消费者平白无故“受伤”,还要妥善保管好经双方签字盖章的协议及相关凭证,为日后维护自身权益打好“预防针”。
其三,用于移动支付的银行卡留存金额要根据自身经济实力适当控制,支付金额尽量做到宜少不宜多,支付后及时查看账户明细交易信息,避免一旦遭遇风险而“手忙脚乱”。
其四,用户尽量避免使用免费又不需要密码的wifi,要留心不要掉入名称相近的钓鱼wifi网络陷阱,平常关闭手机wifi自动连接功能,以免自动扫描并连接上不设密码的钓鱼wifi网络。条件许可的,可用两部手机,一部用来上网登录支付宝等第三方平台刷卡操作,另一部专用于接收手机银行或者第三方支付平台的验证码,以此降低银行卡被盗刷风险。
其五,要自我保管好移动工具,做到工具不离身,一旦发现被盗与丢失,及时采取银行卡口头紧急挂失,规避复制与盗刷风险,尤其是做到可用可不用移动支付时,尽量选择固定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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