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彻底杜绝药源性兴奋剂事件的发生,海阳市辖区内200余家药品经营企业与海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签订了《反兴奋剂承诺书》,向社会公开承诺:不违法购进、销售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胰岛素除外),严格执行凭医生处方销售含有兴奋剂目录所列物质的处方药。
4月初,海阳局对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相关培训,要求企业认真开展自查清理。对2007年10月1日后出厂的含有兴奋剂目录所列物质的药品,只要未注明“运动员慎用”字样,必须立即下架,停止销售。该局还对辖区内的药品经营企业开展了专项检查,对含有兴奋剂目录所列物质的药品包装标识和说明书进行全面清理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