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场经济成为主旋律的背景下,创新是企业能够持续发展的不竭动力。创新意味着打破旧的框架,寻找不同以往的操作方式,形成不落俗套的经营理念。实事求是地讲,没有哪个想长远发展的企业不想创新,但创新又是如此艰难,以至于不按常理出牌的手法有可能遭到重创。问题的关键在于,实践是检验创新的惟一标准,不能取得成功的创新只能被称之为臆想。但是,阳光保险集团以自己的迅速崛起,为自己的各项创新做出了坚实的注脚。
在董事长兼总裁张维功的带领下,阳光保险不仅在保险业界创下发展速度的纪录,在理论和工作方法上,也屡屡创新。
比如,在保险业首次提出了边际成本率的概念。这个创新,源于张维功对保险业中一个管理弊端的深刻认识。他说,有的老公司里存在这样的现象,两个业务员10年内分别给公司收了1000万元保费,但10年下来,一个业务员可能只赔了200万元,另一个则可能赔了1500万元甚至2000万元,可是两个人在公司里的待遇却是一样的。
张维功说,在阳光保险不能出现这样的现象。
在保险业务来者不拒成为行业规则的前提下,在阳光财险还并没有成为行业大鳄的前提下,2006年的阳光财险工作会议上,阳光却提出了“红黄蓝”核保线的管理思路,在保险业首次提出了边际成本率的概念。红区业务是坚决不能做的业务,蓝区业务是盈利空间比较大的业务,黄区业务是中间地带,属于零利润业务和无利润业务。公司据此划分出目标市场,坚持“抓两头、放中间”,坚决不做亏损业务,通过资源调整加大对蓝区业务的倾斜。
“红黄蓝”的盈利模式追求衡量标准是边际成本率,而不是简单的赔付率,它清楚地解释了业务质量与销售成本之间的关系,避免了管理者单一的思考惯性,是公司承保业务实现效益的根本,是行之有效的盈利管理模式。正是因为强有力的“推目标、砍红线”的目标市场管理,不仅使阳光的业务品质远高于同业,其赔付率也低同业水平,更重要的是,为公司在经营两年多一点的时间就实现盈利做出了实质性的贡献。
张维功经常说:“在阳光公司大家要时刻记住,创新对我们来讲是个永恒的主题。我们要走在别人前面,我们要做得比别人好,仅仅学习是不够的,一定要创新。”阳光的创新不仅体现在盈利模式创新上,还体现销售管理创新、理赔管理创新、机构筹建创新、产品开发创新、风险管理创新等方面。
“把价格竞争提升为价值竞争”,这是保险行业一直呼吁的一件事情。但种种原因导致行业内价格战硝烟四起,对此,阳光保险创立之初就提出了“直销、直售和渠道”分类管理的概念。张维功用打鱼来做比方:好比打鱼,一种是自己有船队,一种是上门去让人来送鱼,再一种就是到集市去收鱼。目的都是鱼,三种模式都能得来业务,但成本与管理却都是不一样的。
为此,阳光保险制定了财险业务销售的第一个《基本法》,有效地支持销售管理及销售队伍管理,对三种不同模式实行分类管理,直销团队化、直售营销化、渠道专属化,并系统地提出了促进销售的“一支队伍、两种意识、三种模式、四项原则、五类拓展、八方支持”的具体要求。在阳光,对渠道要求全国都实行专属化管理,任何和代理公司、经纪公司打交道的人,必须是专属的人、专属的机构,不允许分散到业务员手中,这样有望杜绝把市场、中介等价格弄乱的现象,同时公司也能做到成本控制。
在理赔管理创新上,阳光大胆启用新人,建立利益挂钩机制和实行客户满意考核。在机构筹建创新上,机构建设的“四原则”和“八标准”是保证阳光公司机构建设成功的创新成果。
四个原则即“一把手原则、市场容量原则、管控原则和盈利原则”;八条标准即“标准选人、文化先行、市场策略、核心团队、时事匹配、科学投入、成本控制、营造气势”。在产品开发创新上,始终认真研究客户需求,加强风险分析,细分不同市场,按照销售模式不同和区域差异,加强产品创新,积极拓宽服务领域,开辟新的增长点。在风险管理创新上,致力于构建全面系统的风险管理体系,实行全流程、全方位、全环节的风险管理。
可以这样讲,阳光的创新不局限于某一个方面,而是进行全方位创新,进行有实践效果的切实创新。阳光控股公司成立后,保监会要求理顺股权关系,控股公司必须解决如何对产险公司实现绝对控股的问题。经过认真研究相关政策和规定,阳光最终提出“股权出资”的方案,顺利实现了对财产险的绝对控股。不过,这种方式无论是保监会还是工商局都未遇到过先例。
张维功深有体会地说:“一个总公司不断地出现新的创新点,就会给我们整个全公司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就会带领我们这支队伍,进一步活跃思想,增加自信,不断的养成创新的惯性,形成一种有效的创新文化。”
阳光保险集团崇尚创新、追求创新,始终坚持新的治司理念、新的选人标准、新的发展思路、新的发展模式,形成了阳光特色的发展之路与管理模式。所以可以这样说,阳光能够取得现在的成功并将继续创造辉煌,企业创新就是不竭动力的源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