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就美国而言,假如美国公司或许别的国家的别的公司在美国有专利的产品,在我国它没有取得专利,那么咱们的公司在我国出产、出售这种产品即是合法的,因为它是美国专利不是我国专利。可是假如你把产品一旦出口到美国去,进入了美国的专利法保护计划,那么就有或许构成侵权。
相似美国这么的发达国家,除了正常的法令法规以外,美国还运用其《归纳交易与竞赛法》“格外301条款”和《关税法》“337条款”将知识产权疑问与交易疑问捆绑、设置交易妨碍,把知识产权保护疑问作为其对外方针的首要内容和首要手法。比方说,美国的“337条款”,实习上它仅仅是美国《关税法》里的一个条款,可是它触及的内容是,一旦发现进口的产品,即来自海外的产品对美国境内的公司构成了知识产权的损害,格外比方说是专利的侵权,美国国内的公司在美国国内提起了这种指控,假如经过确认,确实是构成侵权的话,除了对直接的申述方针,假设是我国几个公司出产的一类产品,在美国遭到了337条款的指控,假如咱们没有活跃的和它进行反抗,或许是默认了这种侵权的控诉,致使的成果或许就不只仅是这几个被指控的侵权公司。因为依照337条款,他有或许拓展延及到全部在我国出产这类产品公司的产品,统统都不能出口到美国,所以就不只是对于那几个被申述的公司,还会危及这个职业全部的公司。
这种情况归于个别国家的特别法令条款,作为咱们来说,假如要对这些国家进行出口,那么对这些特别的法令规矩应当有所了解,应当有防范的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