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近日联合发布公告,对机动车灯具产品等机动车零部件产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
此次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机动车灯具产品包括前照灯、转向灯,汽车前位灯、后位灯、制动灯、视廓灯、前雾灯、后雾灯、倒车灯、驻车灯、侧标志灯和后牌照板照明装置以及摩托车牌照灯、位置灯。
据悉,近年,凡列入目录内的机动车零部件产品,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以及未加施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的,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在报告文学更多事务性表达的今天,铁流、鹿茸的报告文学或许就有了更明显的思想内容含量。因此而有个性,因...
随着企业经营专业化时代的到来,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职业经理人应运而生,蓬勃发展,在市场经济中大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