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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业主身份的演变

企业报道  2017-02-16 19:41:06 阅读:

  ■ 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副会长 陈建国

  在配合基础产业司组织这次研讨会的过程中,协会也组织国内的部分地铁业主,对这个问题做了一个专题研究。

  今天听下来感觉到会的业主身份在转变,已经不是原来单纯的“地铁业主+国企+政府”单一的投资,实际上已经在向社会资本转变,所以这是非常可喜的现象。

  投融资机制创新也不是停留在这样的社会资本的基础上,可能需要更大的社会资本出现,更大范围的社会资本出现,所以我们还要有努力的方向。

  归纳起来讲,几个业主的核心提法就是希望在建设城轨项目的同时,能够同步进行轨道交通场站及周边土地综合开发利用,这是一个核心的思想。应该说,目前来看有三点值得关注:

  一是交通场站周边土地综合开发这个规划和地铁建设规划同步。做好同步的好处我不说了,但是能不能做好,如何靠制度来保证两个规划同步实施,我觉得是非常关键的。

  二是两个规划的开发主体一致性问题。如果两个规划的开发主体一致,能够最大程度的实现反哺,也能够最高效率的土地利用,所以这是值得非常关注的事情。

  三是现行土地取得方式。其实土地取得方式不是简单的协议出让或者招拍挂,虽然里面有很重要的作用,但是上海没有说出来,实际上有协议出让的机会和可能性,但是不敢实施,缺乏的是法律法规的保障。

  这一点我中午和香港地铁方面谈论的时候,他们有这方面法律法规的制度上的保障,如果内地也建立了这种制度上的保障,我相信土地获得的模式会能够确保或者促进两个业主的一致化,两个规划开发业主的开发主体的一致化,如果能够达到这一点,社会资本的进入会有一个突飞猛进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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