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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催收应告别简单粗暴

企业报道  2017-02-10 18:09:29 阅读:

  ■ 谭湘 财经评论员

  截至2016年12月末,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1.81%,全国主动关闭、提现困难、失联跑路的P2P问题平台累计2456家……而在不良资产处置领域,互联网金融催收平台成为一片“蓝海”。面对风口,资产360、包之网、快催收、原动天等互联网金融催收平台应运而生。(2月9日《经济日报》)

  在世界金融行业,“风险”是金融市场参与者们最耳熟能详的热门词汇。金融业风险主要包括三大块,即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投资风险,其中,信用风险一直是所有金融机构最难防范和化解的风险,这从最具风险防控能力的商业银行去年不良贷款率高达1.81%即可见一斑。目前,世界商业银行界通用的贷款信用风险评级,一般分为五个层次,即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最后三种级别的贷款,银行往往都会遭遇部分或全部损失。于是,各种催债型企业纷纷应运而生,比如我国的信达、东方、华融、长城,就是其中的佼佼者,它们成立的最初目的,就是专门处置工农中建四大国有银行的不良资产,经过十几年的运作,基本完成了使命。

  近几年来,由于国内经济一直呈现下行趋势,导致信用违约风险现象越来越严重,而以网络借贷、保险、证券为主的互联网金融行业成交额更是呈现暴涨态势,其中,仅互联网金融借贷历史累计成交额就已经突破3万亿元大关了。但是,由于绝大部分互联网金融平台风控水平一般都比较低,部分平台坏账率更是居高不下,给投资者造成了不少损失。在这种情况下,互联网金融催收机构的介入,无疑能够较好地为投资者挽回部分损失,进而帮助互联网金融机构取得更好的发展。

  但是,以往的互联网金融民间催收行为,其手段普遍显得简单粗暴,较常见的有两种,一是在线下以威胁、恐吓的方式,侵犯债务人权益,最典型的莫过于女大学生裸条借贷逾期后,裸照惨遭曝光;二是催收方直接在网上公布借款人赖账行为,使其个人名誉受损。由于不少手段都存在着违法甚至犯罪嫌疑,经常遭到社会舆论的强烈反对。因此,互联网金融催收行为,应当坚持守法为先,才能取得更长远的发展。具体不妨从以下三个方面发力:

  首先,互联网金融企业在授权专业催收机构开展催收之前,一定要树立依法催收原则。平台除了必须提供充足且具有法律效力的借款证据之外,还应该特别在委托条款中要求受托方以合法手段实施催收。否则,一旦受托方采用了暴力、恐吓等手段,并给债务人造成了程度较深的伤害,委托方不仅可能面临着法律的制裁,还面临着品牌严重受损的风险。

  其次,互联网金融催收机构应当加强员工法律知识培训,并制定可行性较强的防范员工违法催讨的规章制度。实际上,互联网金融催收机构最大的经营风险就是法律风险,如果不尽快告别暴力催讨等不法手段,公司将难以实现长远发展的目标。

  最后,金融监管机构应当加强对互联网金融催收行为的监管,并顺应市场发展趋势,制定较为科学合理的互联网金融催收行业管理办法,从而促进整个互联网金融行业更为健康的发展。

  总之,互联网金融催收行业在催债过程中,应当尽量走出灰色地带,坚持采用合法手段,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紧密结合在一起,才能真正帮助互联网金融机构提升经营管理水平,从而实现自身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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