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张国栋 职员
据媒体报道,日前,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在京召开家电行业价格法规政策提醒告诫会,提醒告诫家电生产流通企业,不得相互串通横向垄断;不得实施纵向垄断;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不得哄抬价格;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低价倾销;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实施价格欺诈。一旦触犯法律,价格主管部门将根据《价格法》《反垄断法》严肃查处。(1月11日中国新闻网)
事情的缘起,在于近期家电市场部分产品价格上涨,引起各界广泛关注。有关部门为此专门召开这样的提醒告诫会,敦促家电生产流通企业守法经营,维护市场价格秩序,营造公平竞争环境,促进家电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既是职责使然,主动而为,也可谓及时、必要。可以肯定,在此提醒告诫之下,相关家电行业纵然赚钱心切,也会慑于《价格法》《反垄断法》的威严而好自为之。起码,若干条“不得”说得明白,看得了然,当严格遵守。否则,法律不是吃素的,到头来,难免落个偷鸡不成蚀把米。此其一。
其二,笔者还想说的是,该提醒告诫的,不应只是家电行业,其他许多事关国计民生的行业,尤其衣食住行、柴米油盐这类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行业,都该在被提醒告诫之列,以敦促其依法诚信经营,加强价格自律,规范价格行为,公平有序竞争,让消费者满意、放心。这或许都是些正确的“废话”,不说也罢,其实不然。
比如我们曾经领教过的“蒜你狠”“姜你军”之类,有些的确属于正常的市场行为,行政不宜过多干预。但有些又的确不是市场行为,而是利益驱动人为造就,已经涉嫌违法,这就需要提醒告诫,对那些一意孤行的,更需要严肃查处,以儆效尤。
现实在于,对诸如家电等大宗商品或服务,有关部门盯得较紧,出手也及时,这当然值得肯定。但对于许多“小”的商品或服务,尽管都是市民生活的“刚需”,监管力度却似乎不够,这是需要引起重视的问题。
任何东西的涨价,都会增加消费者的负担。无视法律法规的涨价,那就更让人苦不堪言了。现在春节临近,商家早已看好了这个“时机”,或已经悄然涨价,或正在跃跃欲“涨”,其中有的可能属于自主定价,是正常的市场行为,有的则未免是以身试法,趁“节”打劫。
因此,希望有关部门在提醒告诫家电行业的同时,能够有所延伸,提醒告诫一下那些习惯了乱涨价的行业或商家,规范价格行为,防患未然。真正让法律的威严,遏制商家恶习。靠公平有序的竞争,保护消费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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