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廖海金
从2016年初国家食药监总局抽检出35家餐饮单位非法添加罂粟壳调料以来,国内对罂粟壳调料开启了“严打”模式。不长时间即有29起食品中非法添加或贩卖罂粟壳的宣判案例。
“在食品中添加罂粟壳或罂粟粉”已是一种相当普遍广泛存在的行业“潜规则”。 3个多月时间29起宣判案例即是例证。这正如此前新华社曾报道的,“将罂粟壳作为调味品在食品中添加,在一些地方颇为流行,是行业内‘公开的秘密’”,“一些火锅店、小吃店为了吸引顾客,大肆在食品中添加罂粟壳。同时,在调料市场和网络上,有些人公开售卖罂粟壳。”从曝光的35家餐饮服务单位来看,遍及全国各地,从北京到杭州,从上海到重庆,都有餐馆、小吃店上黑名单。这足以说明,非法在食品中添加罂粟壳或罂粟粉,或已是普遍现象,已严重危及公众舌尖上的安全。
罂粟大家并不陌生,乃制作鸦片的原料。罂粟壳则是成熟的罂粟果去掉籽后的部分。罂粟壳中含有吗啡、可待因等30多种生物碱,长期食用会损害人的神经系统,造成上瘾甚至中毒。也因为此,我国相关法律对在食品中添加罂粟壳的行为是明令禁止的。早在2008年,在卫生部发布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中,罂粟壳就被列为了非食用物质,禁止在食品中添加。同时,《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都针对这种非法行为制定了明确的罚则。法条昭昭,商家不可能对相关法规一无所知,但赚钱的欲望,显然超乎了其对于法律的敬畏。
“舌尖上的罂粟壳”屡禁不绝的背后,折射了罂粟壳非法种植和非法销售,无论是在数量和范围上都还比较严重。其实,治理“舌尖上的罂粟壳”,一直都是禁毒工作的一部分。就在2014年底,国家禁毒委办公室曾联合公安部、食药监总局、工商总局下发通知,表示将以“零容忍”原则严厉打击在食品中添加罂粟壳的犯罪行为,尤其是对于那些构成“教唆、引诱、欺骗他人吸毒罪”、“非法持有毒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等犯罪,以及“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罂粟壳”等违法行为要严惩不贷。
诚然,罂粟壳屡禁不绝,监管存在漏洞,相关部门难辞其咎。不过,如果仅仅盯住监管这一方面不放,把全部责任推给政府,过于依赖公权主导的法律实施,效果并不理想。一些不法摊主往往把罂粟壳碾成粉末,加进调味品中,闻不见、看不到,发现难、检测难,还易操作、成本低。执法部门处于“弱势地位”,对大量处于暗处的小作坊力不从心,这也是事实。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十三五”规划建议明确提出,要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形成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治理“舌尖上的罂粟壳”也不例外。根除食品里的“鸦片”,首先是公权的责,也是市场和消费者的责任。事实证明,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从源头上杜绝食品“鸦片”,必须要走一条社会共治之路。只有形成各方有效互动、有序参与、有力监督的共治格局,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有限的政府监管力量与无限的监管对象的矛盾,这才是防范食品安全风险的根本路径。
一方面,徒法不足以自行,相关部门只有从严监管,并依法对罂粟壳的制造者、销售者、使用者予以严惩,才能以儆效尤,刹住罂粟壳滥用之风;但更重要的是,要给舌尖上的罂粟壳加一把“网络锁”,相关部门只有在网上加大打击力度,才能掐断罂粟壳的来路。另一方面,企业、政府、社会组织、消费者都应尽一分责,形成人人监督食品安全的天网,让不安全食品没有市场,让生产经营者“一处失信、寸步难行”,让不法分子无处藏身。当然,在社会共治的共识下,如何鼓励、支持公民有序、高效地参与食品安全执法,是政府必须要解决好的问题。
小小罂粟壳带来的是人民对政府信任的大大隔阂,食品安全问题不能存有任何“潜规则”。只有让食品安全处于社会各界共同监管的“阳光”下,才能真正带给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作者系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党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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