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法律维权>> 正文

生效的劳动仲裁可以申请撤销

企业报道  2016-12-23 09:54:42 阅读:

 

  问:张某从2000年起就在我公司工作,今年3月17日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打算与张某续签劳动合同,已经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但张某对经济补偿金的数额不满意,于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5月6日仲裁委员会做出裁决,公司再支付给张某5364元的经济补偿金。公司认为不应当再支付经济补偿金给张某,起诉到法院,法院不予受理。请问,我公司该怎么办?

  答:法院的做法是对的。2008年5月1日生效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部分劳动争议案件实行一裁终局,仲裁裁决一经做出对用人单位就具有法律效力,单位应当履行裁决,不履行裁决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你提供的情况是5月6日裁决的,又是追索经济补偿金案件,符合一裁终局的法律规定。

  对已经生效的劳动仲裁裁决可以申请撤销,撤销后再向法院起诉,法院就依法受理。

  一、申请撤销裁决的条件

  只要符合以下条件中任何一条就可以行使撤销权: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行使撤销权必须在收到仲裁裁决30日内提出;行使撤销权必须向仲裁委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

  二、裁决书被撤销后,可以向法院起诉

  法院组成合议庭对用人单位的撤销申请进行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的,裁定撤销仲裁裁决,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在撤销裁定生效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你公司应尽快确定是否符合行使撤销裁决权的法定条件,并在规定的30日内申请撤销,在裁决被撤销后,在法定的时间内向法院起诉。

更多专题
探寻江浙人财富的来源

如果我的财富归零,那我简直就如同死亡,再生活在这个世界上已毫无意义。

创新理念焕新精细化管理水平

精细化管理是建立在企业常规管理基础上,并不断将常规管理引向深入,从管理的宏观层面到微观层面纵横交错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