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周安才
“党要管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改进了党内工作作风,严肃了党内政治生活,净化了党内政治生态,营造了廉洁从政环境。
《准则》抓住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问题,强化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保障,明确了全面从严治党的规范准则,展示了良好政治生态的政治智慧和政治勇气。习近平总书记曾严肃批评那些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七个有之”和“三个有的”:“搞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的有之;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的有之;搞匿名诬告、制造谣言的有之;搞收买人心、拉动选票的有之;搞封官许愿、弹冠相庆的有之;搞自行其是、阳奉阴违的有之;搞尾大不掉、妄议中央的也有之。“有的领导干部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谋取私利,政治腐败和经济腐败通过利益输送相互交织;有的不信马列信鬼神,不信组织信‘大师’,与共产党人的信仰完全背道而驰;有的党员领导干部把自己当成‘官’,管党治党被置之脑后,对错误行为三缄其口、听之任之。”对于这些现象,总书记可谓是一针见血。
共产党员如何敬畏政治纪律、遵守政治纪律、严明政治纪律、遵守政治规矩?《准则》在《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中明确提出了“十二个不准”:“党员不准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不准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决定的言论,不准泄露党和国家秘密,不准参与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不准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党员不准搞封建迷信,不准信仰宗教,不准参与邪教,不准纵容和支持宗教极端势力、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及其活动。”“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不准在党内搞小山头、小圈子、小团伙,严禁在党内拉私人关系、培植个人势力、结成利益集团。”“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不准以任何理由和名义纵容、唆使、暗示或强迫下级说假话。”“党内不准搞拉拉扯扯、吹吹拍拍、阿谀奉承。”《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同时还要求:“对那些投机取巧、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的人,要严格防范,依纪依规处理。坚决防止野心家、阴谋家窃取党和国家权力。”要求:“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对党忠诚老实、光明磊落,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如实向党反映和报告情况,反对搞两面派、做‘两面人’,反对弄虚作假、虚报浮夸,反对隐瞒实情、报喜不报忧。”对“凡因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给党和人民事业造成重大损失的,凡因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骗取荣誉、地位、奖励或其他利益的,凡因纵容、唆使、暗示或强迫下级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的,都要依纪依规严肃问责追责。对坚持原则、敢于说真话的同志,要给予支持、保护、鼓励。”“对领导人的宣传要实事求是,禁止吹捧,禁止给领导人祝寿、送礼、发致敬函电,禁止在领导干部国内考察工作时组织迎送、张贴标语、敲锣打鼓、铺红地毯、举行宴会等。”规定之全,要求之细,涉及之广,真可谓面面俱到。
通过深入学习、深刻理解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笔者以为,严肃认真开展好、过好党的政治生活,一是党的组织要有严格的政治纪律,二是党员领导干部个人要有坚强的政治定力。正如习近平所说“检验一名干部理想信念是否坚定,主要看其在重大的政治考验面前有没有政治定力”。何为政治定力?“它是指在思想上、政治上排除各种干扰,排除各种困惑,坚持正确立场,保持正确方向能力”。中纪委书记王岐山在“全面从严治党 承载起党在新时代的使命”文章中这样讲到:“拳头代表的是心,入党誓词就是发乎于心的承诺,守不住这个初心就做不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真可谓是发自内心的肺腑之言。
只要每个党员、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好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严格按照党内政治生活《准则》的要求,做到遵守政治纪律,保持政治定力,牢记宗旨使命,坚定理想信念,时刻把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挺在前面,时刻用“十二个不准”来规范约束自己的不良行为,就一定能够把全面从严治党推向一个新的高度。
改革开放伊始,我国就提出“解放思想”。诚然,这是耐人寻味而又值得思考的问题。
《孙子兵法》在论述战争胜负的时候,提出了一条重要的战略标准:“上下同欲者胜”。常村矿开展市场化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