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发明可能会改变历史,如爱迪生发明电灯、瓦特发明蒸汽机。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很多科技创新成果研究出来以后却被束之高阁,难以转化成产品,有人把这种现象比喻为“靓女”难以找到“如意郎君”,只能“锁在深闺无人识”。
其实科技成果转化难问题并不是一个新问题,这个问题一直存在,且尚未解决,成为影响我国科技进步的一个老大难问题,原科技部部长朱丽兰曾称其为“世纪顽症”。这种情况已经严重影响我国科技进步,制约了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进程。
究竟什么原因造成科技成果转化难,怎样解决这种现状,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带着这些问题,本报采访了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研究员、北京理工大学科学技术与社会研究所金吾伦教授。产学研结合不能仅喊空口号
记者:近几年来,我国科技投入逐年增长,增长幅度甚至达到同期GDP增长率的2.2倍,但是科技成果转化率仍然很低,平均仅为20%,实现产业化的不足5%,远远低于发达国家。您认为造成这种现象的最主要原因是什么?
金吾伦:现阶段我国科技创新成果与国外相比原本就很少,科技成果真正转化为产品的比例就更小了。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很多,既有体制原因,也有资金、人才、市场方面的原因,但最主要的还是我国科技体制不合理,科技创新的主体仍相对集中于科研机构、高校,而企业尚未真正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科研单位一直以来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分离,因此其科研成果不能满足企业需要、不能满足市场需求,造成了成果与应用的脱节。
而由于企业决策者的认识以及科技能力的不足,在接受和实施新科技成果时面临巨大风险,这种风险是一般企业很难承受的。因此,这也在一定程度上不利于科技成果的转化。
记者:那怎样克服这些阻碍因素,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
金吾伦:我认为真正实现科技成果转化,关键在于形成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其实我国很早就提出建立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但是产学研究竟如何结合,真正发挥各方优势,很多地方仍不是很清楚,产学研相结合仅仅是一句口号,喊过之后并没有真正理解其深刻内涵。目前我们急需解决的问题,就是要研究如何真正有效推进产学研合作,否则产学研就只能成为一句空口号。
企业是主体
记者:怎样建立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其中最关键的环节是什么?
金吾伦:在产学研相结合的创新体系中,最重要的是确定企业的主体化地位,科研院所研制出的成果要真正转化成产品,实现价值,要靠企业选择他们的科研成果,并投入生产。因此,要强化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使企业真正成为研究开发投入的主体、技术创新活动的主体和创新成果应用的主体。
建立起企业的主体地位之后,就要考虑怎样引进高校,怎样与科研机构合作,解决实际技术难题。首先,产学研结合要以市场需求为主,企业在产学研合作创新中是以市场为导向的,更加注重技术成果的适用性和可行性,所以企业和科研院所、高校要加强交流和沟通,取长补短,实现优势互补。通俗地说就是产、学、研合作的关口要提前,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先谈恋爱再结婚生子”,这样科研院所的研发方向与企业、市场和产业发展的需要相结合,使其科技成果真正成为企业急需的技术关键。
其次,要重视对创新人才的培养。当前,无论企业还是高校和科研单位都存在人才既多又缺的局面,在科研院所中,懂政策、善经营的复合型技术人才奇缺;企业缺乏知识面广、创新能力强的科研开发型人才,因此在产学研合作中还要重视人才的培养。如果科研院所、企业双方能在科技人才交流上打破界限,就更有利于双方的发展。如企业和高校、科研单位可以双向定期租用、借调、互换技术人员,也可联合组成攻关组,共建高新技术经济实体等。
记者:那么,现在我国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发展情况怎样?存在什么问题?
金吾伦:目前,企业对科技成果的吸收能力低,对科技成果转化的风险承受力比较弱,因此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发的技术难度大的科技成果难以得到企业青睐。造成这种现象最关键的因素是体制问题,我国创新主体还集中在高校、科研院所与大型企业上,而在美国,中小企业却是自主创新的主体。由于中小企业面临的竞争压力大,创新求存的动力也大,因此在创新效率和周期上明显优于大企业。而我国的大型国有企业缺乏这种创新求存的压力,同时高校和科研院所的技术成果一般对市场缺乏准确定位,成果多数属于上游实验性研究而工艺技术集成度小,加上资金极为有限,因此很难实现产业化。
而且,现在很多地方都在建设创新型城市,进行创新成果转化,可是却忽视了企业的作用和主体化地位,这样具有转化价值的科技成果只能停留在上游实验性研究上,无法产生社会和经济效益。在产学研合作中,无论成果持有人出让成果给企业,受让成果方使成果产业化,还是科研院校和企业相互参股联合办企业,或者高校、科研院所直接创办高新技术企业,自主研发、转化都是首先确立企业的主体化地位。
制度重于技术
记者:在产学研合作过程中,科技成果要转化成现实生产力存在着很多困难,例如通过何种方式转化成果、如何分担收益和风险,其中科技成果持有者和企业谁掌握控制股成为一个关键问题。很多科技成果持有者认为,自己栽下的“摇钱树”岂能随便让给别人,因此为了保住自己的控股权,拒绝雄厚的社会资本投资入股;也有一些高新技术企业在发展到一定规模之后将控股权出让,在他们看来企业发展到一定程度时,技术已不是惟一重要的因素,还与管理、资本等相关,因此出让控股权,实现“投入—退出—再投入”的良性循环。您怎样看待这种现象?
金吾伦:这两种情况都是应该理解的。因为科研人员通过艰辛的劳动获得有价值的科研成果,他们有权利决定怎样处置自己的成果,我们首先应该尊重他们的选择;而作为政府有责任和义务帮助他们,促进真正有市场价值的科技成果实现转化。因为一个宽容的社会文化氛围对于鼓励支持科研人员的创新活动是很重要的,只有在这样的环境下,才能激发他们的积极性和活跃性。
同时政府要制定各种政策措施,将如何促进产学研结合制度化,才能规范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从这个意义上说,制度建设比技术更为重要。我最近再看吴敬琏老先生著的《制度重于技术》,其中一句话很有道理:一个国家高科技产业发展的好坏,不是决定于国家给多少钱、调多少人力,而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的创新制度安排、社会环境和文化氛围。
记者:也就说在产学研相结合的体系中,政府也应该积极作为,发挥它的指导作用?
金吾伦:其实我国的创新系统不只包括产学研,严格来说应该是“官产学研金”的结合,其中“官”是引导者、监督者,“金”是支持者,它们都是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实现科技成果转化成生产力的最佳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