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联盟热点>> 正文

郯城:农村基层矛盾调解员“巧断案”

企业报道  2016-09-01 10:44:58 阅读:

  

  一块宅基卖两便 10年地钱都不见

  郯城:农村基层矛盾调解员“巧断案”

  “陈景朝拿出2分地和2200元作为10年土地损失补偿,我同意接受。”王从振好点说出自己意见。8月底的最后一天晚上,在郯城县马头镇西爱国村主任、矛盾调解员王善文家里又成功地调解了一起民事纠纷。随后,陈景朝、王从振、高宗岭三人分别在一张协议书签了名、按上了手印,涉及三家绞腿的土地问题终于解决了,他们从此“化干戈为玉帛”。这是山东省郯城县马头镇采取属地管理基层矛盾中心下移,67个行政村98名矛盾调解员积极发挥作用的结果。

  开头这三家土地绞腿纠纷的事情,还应从2006年说起。当年,王从振把自己的一块宅基地以4000元的价格卖给高宗岭。当时村里土地属于宅田合一,在协议上写明了等村调整土地时再给他2分土地种。谁知,高宗岭又将这块宅基地以4500元转卖给了陈景朝,再次写协议时没有写上要2分土地的事情,从此,2分土地就在此遗失。今年7月,在外打工多年的王从振回家了,这才想起自己10年前的2分地的事情。10年了土地和钱一样没有得到,于是就开始找他那2分地。从王从振找高宗岭,到高宗岭找陈景朝,三家各说各的理,最后争吵起来找到村主任、矛盾调解员王善文解决此事。王善文经过深入调查了解,并咨询了当时分地的五、六小组组长王从信和刘配利。原来2008年,村里分地时一块宅基地分别扣除了王从振、陈景朝的2分土地。终于弄清事情的缘由后,经过多方交谈做工作,才达成开头的结果。

  山东省郯城县乡两级矛盾调解中心充分发挥村级矛盾调解员的作用,力争把矛盾、问题及时化解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中。调解员主要是化解村级矛盾纠纷,如经济补偿、邻里纠纷,婚姻继承、赡养抚养义务纠纷,土地界址、宅基地纠纷等等,尽可能把问题解决在村级和社区,较好地保持了所辖区域的社会稳定。郯城县马头镇花园社区杨庄村支部书记王西山说,农民群众的纠纷,虽然反映的是小事琐事,但对他们来说都是大事。如果拖着不办,不及时解决问题就会造成严重后果,村干部就会失信于民,在群众中降低威信,导致脱离群众。”(高军)

更多专题
谁来改革国企?

民营企业参股国企在今天的江西已经成为惹人注目的话题。事实上,借助民营势力的潮流在江西国企中早已不新鲜,...

昌飞引领直升机国际化突围

“我们要成为中国在这个领域中最优秀的一员”,这个奋斗目标奠定了中国航空工业第二集团公司所属昌河飞机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