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头条新闻>> 正文

在共享中博弈

企业报道  2016-02-22 05:26:24 阅读:
核心提示:知识共享属于知识管理的一个重要分支,是企业实施知识管理的关键。知识共享就是通过有效的激励机制与信息技术,打破不同知识拥有者之间的壁垒,实现知识在一定范围内的自由流动和使用,减少知识生产的重复性投入,节约知识获取成本,并有利于知识的应用与创新。

  

  知识共享属于知识管理的一个重要分支,是企业实施知识管理的关键。知识共享就是通过有效的激励机制与信息技术,打破不同知识拥有者之间的壁垒,实现知识在一定范围内的自由流动和使用,减少知识生产的重复性投入,节约知识获取成本,并有利于知识的应用与创新。

  根据知识共享的范围,企业知识共享可以划分为企业内部知识共享和企业外部知识共享两类。

  知识共享的最常见方式是在企业内部的共享。一般来讲,企业总是希望尽量减少自己所掌握的知识流向外部,而且希望员工能最大限度地掌握、最深刻地理解除了核心技术和关键财务资料外的大多数知识,这就需要在企业内部进行有效地知识共享。但在企业中,知识共享中最主要的矛盾就是员工个体之间的零散知识和企业需求的整体知识之间的矛盾,任何一个员工的个人知识都无法满足企业的整体需求。自由主义经济学家哈耶克因此曾一针见血地指出:比劳动分工问题更根本的经济学问题是知识分工问题。

  内部知识共享包含知识推送和员工之间的共享两方面:知识推送是指企业管理者将企业所拥有的知识及企业中知识所有者贡献出的知识以文字材料、E-mail、BBS等方式直接传递给企业员工;员工之间共享指员工之间通过研讨会、BBS等方式无条件地交流知识。

  企业外部知识共享包含两个方面,一是跨企业共享,二是企业与客户之间的共享。跨企业共享指企业之间为了共同的目标建立战略联盟,在互惠互利的模式下,通过合同、信用等方式,将原属于自己的部分知识有条件地交换和转移给对方。共享知识的企业可以是同种类型的处于业务上下有的企业、不同类型的企业或竞争性企业;共享的知识可以是技术、管理方法和经验或渠道关系;共享的方式可以是直接的知识转移、通过互派人员或间接实现隐性知识的共享。企业与客户之间共享指企业让客户了解和掌握其拥有的与产品相关的知识,同时企业向客户学习,最大程度地了解客户需求,创新和定制满足其需求的产品。企业与客户之间的知识共享可以采取直接方式,如客户见面会、展销会、客户意见反馈、专业人员进行客户辅导和调查等。间接方式即促使知识在不同客户之间的传播与共享,通过已经掌握所需传达知识的客户向尚未掌握知识的目标客户传达的方法来完成。由于客户之间的信任度要超过客户对企业的信任度,这一特殊关系加快了目标客户接受信息的进度,而且加强了目标客户对所获得信息的信任度,因此间接方式能促进企业不同客户之间知识的传播与共享,具有直接方式无法替代的优势。

  在博弈过程中,当博弈双方把对方的利益也作为自己行为的某个目标,就意味着双方在采取一种合作态度,这种博弈称为合作博弈;相对地,当双方只追求自己的效用最大化时,就形成非合作博弈关系。根据企业知识共享的分类,企业知识共享过程中涉及到四类博弈关系:

  1.员工与管理者之间的合作博弈

  当管理者面对员工个体时,在单阶段条件下,由于双方利益的完成只是一次性的,此时的合作是建立在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的基础上,是一种不充分的合作。为了寻求一种双方都能接受的方案,谈判是必要的。但在谈判过程中利益冲突较大,条件也苛刻,公平是确保谈判成功的先决条件,而为了追求这种双方都能接受的所谓公平条件,他们的共同福利函数不一定能实现最大。在多阶段条件下,由于双方合作共事过程是长期的,因此,在考虑到长远利益的前提下,合作双方必要时都会在某个阶段的个人利益上向对方做出一定让步,以确保合作关系的继续,获取较大的长远利益。

  当管理者面对员工群体时,在单阶段条件下,需要经过两个层次的博弈过程才能确定出合作博弈解。第一层次博弈是N个员工之间的博弈过程,对应于管理者的某一种策略,假设存在一个全部不可优超的分配方案的集合,当集体选择了集合中的分配方案时,局中任何人不再有能力否决这个方案,此时员工集体利益的最大化有可能实现;第二个层次博弈是员工群体与管理者的博弈过程。通过谈判,在考虑集体利益的前提下,可以从中找到一个对双方来说都是最优的决策方案。在多阶段条件下,每个阶段双方的初始期望回报要在上一阶段谈判福利函数的基础上加以修正,然后在此基础上双方进一步进行谈判,找出本阶段的最优决策方案。

  2.员工与管理者之间的非合作博弈

  当管理者面对员工个体时,在单阶段条件下,二者的博弈过程为:管理者在某个目标下给出一个对策,员工优化自己的效用选择出最优行动对策,管理者根据员工选择出的最优行动对策,进一步优化出自己效用最大化下的对策。在多阶段条件下,员工与管理者追求的是全过程整体效用最大化,博弈结果一般不是帕累托最优解,但可以先优化设计每个阶段的基本模型,求出每个阶段的博弈均衡解,然后对各阶段的博弈均衡解进行组合,从中选出最优的动态博弈均衡路径,即可确定出整体全过程的最优方案。

  当管理者面对员工群体时,在单阶段条件下,员工群体中可能会有一定比例的成员偷懒(即出现“搭便车”问题),此时的非合作博弈均衡解可能是纯战略纳什均衡解,也可能是混合战略纳什均衡解。管理者若能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则可降低员工试图偷懒的概率。在多阶段条件下,需要对各个阶段的博弈均衡路径进行组合,然后找出全过程的最优博弈均衡结果。

  3.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合作博弈

  由于企业之间是为了共同的目标,建立在战略联盟的基础上进行跨企业的知识共享,因此,企业之间的博弈是建立在合作关系基础之上的。当企业对于某项知识或技术的获得成本大于共享过程中其消耗的成本时,企业会选择与其它企业合作。如果双方合作是一次性的、短期的,此时的合作是建立在追求本企业利益最大化的基础上,是一种不完全的合作[8]。在谈判过程中利益冲突较大,条件也苛刻,公平是确保谈判成功的先决条件,而为了追求这种双方都能接受的所谓公平条件,两个企业的共同福利函数不一定能实现最大。如果双方合作共事过程是长期的、且彼此信任度增强,则在考虑到长远利益的前提下,合作双方必要时都会在某个阶段的本企业利益上向对方做出一定让步,以确保合作关系的继续,获取较大的长远利益。合作博弈谈判求解的关键是找到一个反映双方共同价值的福利函数。而当企业对于某项知识或技术的获得成本小于共享过程中其消耗的成本时,企业就不会选择与其它企业合作。

  4.企业与客户之间的博弈

  虽然企业与客户之间有一定的利益关系,但是不属于同一组织,没有任何制度和约束促使两者共享知识。在博弈过程中,第一阶段是客户根据知识的相对性,选择合适的企业并决定是否将知识共享给对方。客户向企业提出要求,按照一定比例,获取将来知识创新价值的回报;第二阶段,企业在客户采取行动后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反应,选择自己的行动[9]。企业寻求学习成本与知识收益的平衡点,客户寻求知识损失与补偿的平衡点,在这个过程中存在着多个阶段的动态博弈。实际上,企业对于某项知识的自学成本与知识共享过程中双方耗费成本的大小关系,是实现知识共享的决定性因素。当共享过程中的知识共享双方花费的总成本比较小时,就具备了发生知识共享的先决条件。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和客户双方通过交流,确定合适的收益分配方案,促使客户知识共享过程的发生,实现知识的创新价值。当企业自学成本比较小时,企业会自己学习这项知识,并实现知识价值,而不会选择接受客户要求与客户分享收益。

更多专题
让国际化成为核心

 现而今,商用电脑市场群雄逐鹿,70%的市场份额令联想、惠普、戴尔等国内外IT豪强早已抢先下手,占据大半...

先进文化塑造企业灵魂

大力创导“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通过这一理念的灌输来积极营造企业和谐进取的氛围,让高效团队在工作中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