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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拍卖合同应该如何约定

企业报道  2015-11-06 07:18:36 阅读:

 

  问:我们是一家资产管理公司,近几年通过法律执行收回了一批不良资产,有废工厂、船舶、房地产、宾馆等,为使这些财产转变为现金,我们准备进行拍卖,但是不知道如何同拍卖人签订合同?拍卖人怎么样收取费用?

  答:按照我国《拍卖法》的规定,我认为,你公司同拍卖人签订合同时,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一、准备好公司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以及同意拍卖的证明,在签订合同时提供给拍卖人,以便在合同中写明公司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联系方法等,并且确认合同主体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二、准备好拍卖标的物的各种有效证件,如果是房产,需要将《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等有关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提供给拍卖人。

  三、向拍卖人提供拍卖标的物的保留价。在竞买人的最高应价未达到保留价时,对该应价不发生效力,拍卖人应当停止拍卖标的。如果没有约定保留价,就没有上述权利。

  四、确定拍卖的时间和地点。

  五、拍卖成功后,约定标的物的移交时间和方式。如房地产项目,需要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在合同中也要明确,同时要明确委托人、买受人和拍卖人的各自责任,使产权依法转移。

  六、约定佣金。按法律规定在拍卖成功后,拍卖人可以向委托人、买受人各收取不超过拍卖成交价5%的佣金。具体佣金数额,各方可以在合同中协商约定,同时约定拍卖未成交的佣金数额。如果各方未作约定的,拍卖人可以向委托人收取为拍卖支出的合理费用。

  你公司在与拍卖人协商签订委托拍卖合同时,只要掌握了上述重点内容,签订的委托拍卖合同会是比较完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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