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既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主要载体,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创建和谐企业包括企业内部员工与员工之间的和谐相处、企业与员工之间劳动关系的稳定协调和谐、企业与整个社会之间以及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在第四届中国雇主论坛上,与会政府官员、专家和企业代表对这些问题展开了讨论。
企业和企业家担负着重要使命
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实现国民经济“十一五”发展目标,需要发挥社会各方面的作用。进一步发挥好行业协会的作用是适应我国改革与发展新形势、新任务的必然要求
国家发改委中小企业司司长 王远枝
根据新世纪、新阶段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和我国经济社会出现的新趋势、新特点,党中央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在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会进程中,企业和企业家担负着重要的使命,担负着构建和谐社会重要的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五个统筹”发展,实现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与和谐社会建设全面发展;在坚持以人为本,做强做大企业,创造更多的社会财富,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在转变增长方式,提高发展质量;在实现改革发展稳定,相互协调、相互促进;在建设创新型社会和诚信社会等方面,企业和企业家都将发挥重要的作用。
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实现国民经济“十一五”发展目标,需要发挥社会各方面的作用。进一步发挥好行业协会的作用是适应我国改革与发展新形势、新任务的必然要求,中国企业联合会作为企业、企业家和企业团体的联合组织,是我国最早成立的综合性协会之一,多年来,通过富有成效和特点的工作,在建立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履行雇主组织职能促进社会和谐迪止
辽宁省企联针对民营企业蓬勃发展的趋势及时调整思路,大力发展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工交企业会员,近年来,辽宁省企联先后吸收了600余户非公有制企业会员,增强了企联的代表性
辽宁省企联秘书长 马 琳
由于我们采取多种措施维护企业、企业家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推动了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贯彻落实,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截至2005年底,全省已有710万人签订了劳动合同,占应签合同人数的88%。
从2002年起,我们就将三方机制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在每年安排工作计划和召开秘书长工作会议时,都把三方机制列为首要任务。巩固企联作为雇主组织代表参与劳动关系三方协调的重要地位,提高参与三方机制的工作水平,增强三方机制工作实效性。
我们还积极配合劳动部门和工会,坚持例会制度,每年由三方轮流牵头召开例会3至5次。例会内容主要是通报前段工作情况;部署下一步工作安排;针对劳动关系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三方及时联合行文。
我们在每年的工作计划中都制订三方机制的宣传规划。去年,我们与省法制报签订了合作协议。开设专刊,设立热线。重点宣传国家和辽宁省有关企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介绍雇主工作和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有关情况,通报典型的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反映企业、企业家的意见和要求,通过媒体监督和协调沟通相结合将三方机制落到实处。
近年来,随着国家扶持中小企业各项政策的落实和国有大中型企业改组、改制、重组力度加大,民营企业蓬勃发展,会员企业的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为适应形势发展,我们及时调整思路,大力发展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工交企业会员,近年来,我们先后吸收了600余户非公有制企业会员,增强了企联的代表性。
我们牵头成立了由省人大、经委、总工会、高院、高检和有关法律、新闻工作者组成的辽宁省维护企业、企业家合法权益工作委员会,办好五件实事建立了维权热线;与基层企业近百名法律工作者建立了联络渠道;建立了企业、企业家与司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的对话制度;建立了由12家律师事务所组成的全省维权特约服务网和省维权工委律师团;建立了典型、重大侵权案件和冤、假、错案曝光制度。
不能把企业维权和职工维权对立
只有企业发展了、做强做大了,才会有源源不断提供给经济和社会发展所需要的财源,才会增加就业,从而实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广东省企联副会长兼秘书长 朱小勋
广东省的《企业和企业经营者维权条例》全面规定了行政机关以及其它组织和个人在政策文件制订、国有资产监管、对外经济贸易、跨地市场竞争、企业经营管理、行政执法监督等各个领域中应当承担的维权义务和不得作出的侵权行为。比如规定了行政机关不得违法罚款、收费,或者罚款、收费不出具法定部门统一制发的票据;不得违法没收财务,或者没收财务不出具法定部门统一制发的没收财务单据;不得违法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无法定事由限制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违法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执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非涉案财物;进行执法检查时不得妨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索取或者收受企业财务,谋取其他利益等等。
企业和企业经营者维权立法的出台,也是把组成三方机制的三方单位名称明确写进法规的好机会。
《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条例》第3页第8条款明确规定:“省建立由省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省总工会、省企业联合会组成的省级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省以下各级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会同同级工会组织、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明确地把省级或市级的三方单位名称写进法规当中去,实质上就取得了法规承认的法律地位,这一点十分重要。
另外,维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立法活动,要抓住机遇,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实践有机地结合起来。
开展《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条例》的立法活动,与党中央、国务院构建和谐社会的思路没有矛盾。我们没有必要一定要把对企业、对企业经营者的权益保护与对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的保障机械地联系起来、对立起来。只有企业发展了、做强做大了,才会有源源不断提供给经济和社会发展所需要的财源,才会增加就业,从而实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央企要做建设和谐企业表率
央企转变经济增长方式,重视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重视社会发展和民生;认真做好企业劳动关系协调工作,积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在各项工作中都较好地发挥了中央企业的表率作用
国务院国资委研究室副主任 陈国卫
在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刚刚做出《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不久,中国企业联合会和国际劳工组织共同举办“第四届中国雇主论坛”,对2006年度全国和谐劳动关系优秀企业进行表彰,并就和谐社会的企业实践问题进行深入研讨,这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也是中国企联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
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是党的十六大提出的艰巨任务,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国资委成立以来,紧紧围绕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推进国有经济布局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做了许多开创性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中央企业实现了速度与效益同步增长,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促进改革做出了积极贡献。中央企业在实现速度与效益增长的同时,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注重企业与社会的和谐发展,切实履行中央企业肩负的社会责任。在发展中重视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增长方式,重视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重视社会发展和民生;认真做好企业劳动关系协调工作,积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在各项工作中都较好地发挥了中央企业的表率作用,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新型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初步建立
中钢以企业文化对职工进行潜移默化熏陶,寻求企业和职工个人的共同发展,致力于建立健全和谐劳动关系的长效机制
中钢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 邵殿祥
经过多年来坚持不断地深化改革,中钢集团的劳动关系发生了深刻的变化,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市场化劳动关系基本形成,新型劳动关系的协调机制初步建立。
为了适应新时期劳动关系的新变化,几年来,我们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逐步建立起协调劳动关系制度,如劳动合同制度、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平等协商制度、集体合同制度、司务公开制度以及领导接待日制度等。在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基础上,从规范劳动合同管理入手,充分发挥企业信息化的作用,强化劳动合同的基础作用,为建设和谐中钢提供了制度上的保障。此外,我们还积极配合地方劳动主管部门,参与建立三方协商机制,在企业内部成立了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并建立了劳动关系预警机制。
我们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首先在构建各个利益主体之间的和谐氛围方面承担责任,最重要的体现就是企业主动搭建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平台,通过完善机制和保障体系,确保职工的各项权益得到落实。我们体会到,企业只有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才能在企业内部形成良好的价值导向,才能实现企业与职工的双赢,才能保证企业健康稳定发展。
创建和谐劳动关系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劳动关系各方共同努力,作为国有企业,更应进一步提高以人为本的人性化管理水平,实施柔性管理,以企业文化对职工进行潜移默化熏陶,寻求企业和职工个人的共同发展,致力于建立健全和谐劳动关系的长效机制,形成职工心情舒畅、生产经营有序、企业高效良性发展的局面,为创建社会主义和谐劳动关系做出自己的贡献。
经济全球化的今天,在竞争日趋激烈的电力机械制造市场,西变公司展示了国有企业如何葆有市场活力的途径。
面对永坪炼油厂的发展历史,原石油部副部长焦力人曾将永坪炼油厂誉为“延安明珠”。2003年,焦力人故地重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