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悉,我国能源领域已有《煤炭法》、《节约能源法》和《可再生能源法》等法律法规,但一直缺少一部全面体现能源战略和政策导向、总体调整能源关系和活动的基础性法律,难以解决能源结构、能源效率、能源安全保障、能源开发利用、能源与环境的协调等综合性问题,也缺少能源安全和应急的规定。
近些年,我国初步形成以煤炭为主体、电力为中心、石油天然气和可再生能源全面发展的能源供给格局。但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能源消费国。能源领域多年积累的矛盾逐步显现,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也对中国能源和经济安全提出了新的挑战。日前通过的“十一五”规划建议提出,到2020年,中国要实现GDP翻两番,能源消费将进一步增加。我国迫切需要构筑稳定、经济、清洁的能源供应体系。《能源法》的出台日益迫切。
起草组认为,《能源法》的起草和实施,有利于实施中国能源发展战略,将国家能源发展战略和综合性、长效性能源政策上升为可操作的法律规范。
此前,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马富才12日在中国产业发展高层论坛上表示:“把《能源法》作为我国能源领域的基础性法律,要突出战略性、全局性、原则性以及对各具体能源领域法律制度的协调,涵盖能源资源勘探、研究开发、生产运输、贸易与消费、利用与节约、对外合作、能源安全与监管等诸多环节。”
据马富才透露,《能源法》将明确我国能源总体发展战略,确立能源行业各单行法律的立法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确定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的法律地位,建立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法律规范,明确有关能源政策,建立保障能源安全与应急体系的法律制度,规范能源对外合作行为。
同时,国家将修订完善有关单行能源法律法规。研究起草石油天然气法、原子能法等和修订《煤炭法》、《电力法》等法律、法规,不断完善我国能源法律法规体系。
据悉,国家能源办、发改委、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科技部、农业部、商务部、国资委、国家环保总局、安全监管总局、电监会、全国人大财经委、全国人大环资委和中编办等15家单位参与起草工作。同时,由能源、法律、经济、公共管理等领域的专家学者组成《能源法》起草工作专家组,为起草工作提供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