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东北制药厂等首批68家用人单位被评为辽宁省“人力资源管理AAA级诚信单位”。
此次评级是按照辽宁省《用人单位人力资源管理诚信等级(暂行)标准》,企业自愿申请,由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总工会及企业家协会三方联合组成的评价委员会考核评审进行的。内容涉及劳动合同、职工工资、就业服务、社会保险、劳动安全卫生、企业工会组织建设和企业民主管理七个方面,分A级、AA级和AAA级三个标准。
据悉,对用人单位人力资源管理实行诚信等级评价制度是落实《辽宁省建立和谐劳动关系三年行动计划》的重要举措。近年来,辽宁省一些用人单位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现象比较严重,主要表现在:不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严重不对等;在职工下岗分流、改制改组时,侵害职工权益;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三方于2003年共同推出的《建立和谐劳动关系三年行动计划》,对用人单位进行人力资源管理诚信评级,就是其核心内容,也是一项长效举措。
在详细的评级标准中,AAA级标准包括:职工平均工资必须高于本地区社会平均工资;涉及职工工资、保险福利和裁减员工等事宜,必须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有文字记载;用人单位没有侵犯职工利益的行为、没有职工信访事件等。此外,企业的民主管理制度、企业文化等内容也在考察之列。
人力资源管理诚信评级获得资质后,用人单位及其法人代表将获得相应的激励。辽宁省企业联合会(协会)提出,被评为AA级以上等级的用人单位,其法人代表在评选优秀企业家时优先。辽宁省总工会明确,对取得AA级以上等级的用人单位,其法人代表在评选市级以上劳模时优先。而对没参加诚信等级评选的用人单位,其法人代表没有资格参加优秀企业家和劳动模范的评选。通过开展用人单位人力资源管理诚信等级评价活动,使企业和企业家了解了实行诚信等级评价制度的重要作用和意义。辽阳市一家外资企业为了参加申报补交了几十万元的社会保险费;丹东许多民营企业不仅及时交纳各项社会保险费,而且还加强了企业人性化管理。据统计,2004年全省劳动合同签订率上升了10个百分点,群众来信来访率下降了20%左右,用人单位集体合同签订率上升了30%左右。
据悉,辽宁省将在2006年对所有AAA级企业进行复查,2007年推出第二批AAA级用人单位。今后,三方还将根据职工举报进行检查,对不再符合评价标准的用人单位将取消其等级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