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林林总总的中国产业仰赖外国公司的知识产权来加快自身发展的时候,中国在世界上绝无仅有以至于被称为国粹的中医药产业的知识产权却面临日益丧失的危险。
一个严峻的事实是,中国的中药出口贸易额只占世界草药贸易总额的不到3%,而日本、韩国、东南亚以及欧洲一些国家的中药企业从我国低价购入原料药就地粗加工后,运回国内精炼,提取制剂,制成西方人习惯的胶囊、片剂和颗粒剂,不仅占领了国际市场,甚至高价返销中国市场。
以中药材薄荷为例,目前已有8项专利落在美国人手里。据统计,薄荷申请的专利共有16件,其中国内申请8件,外国申请8件。尽管在专利数量上平分秋色,但外国公司的技术专利主要用于口香糖等高利润市场,美国箭牌糖类公司独揽4项专利。而我国的专利只是薄荷藕、薄荷茶水等,市场空间极为有限。
一组令人担忧的数据是,目前的“洋中药”几乎占据我国中成药市场1/3的份额,而我国每年从日本、韩国、东南亚、西欧等地进口的“洋中药”甚至超过1亿美元。而只有210个汉方药制剂、处方和原材料来自中国,日本在国际市场的占有率却达到80%。
造成重要知识产权流失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中国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淡漠,专业人士指出,为了达到引进外资和先进工艺的目的,很多目光短浅、急功近利的企业无视中药处方作为无形资产的巨大价值,对外商拱手相让,这使我国的中药生产在国际竞争中更加处于被动地位。
此外,技术处理水平的落后也是造成中药知识产权丧失的一大原因,由于科学研究与解析分离技术低下,我们对于民间散落却在临床中行之有效的大量中药秘方、偏方缺乏保护导致其以非处方和草药形态流传,而许多外商正加紧搜罗研究分析,甚至已经抢先申报了许多专利。
而更大的一个原因则是,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在中药产业的缺失,尽管国家于1993年颁布了《中药品种保护条例》,但这种出于政策性措施的保护对象也仅仅局限于中药品种,而不是中药的有效成分,不能保护中药的知识产权。
分析人士认为,这种曾经有效而如今逐渐失效的保护方式面临着一个更大的问题,那就是在国内适用的行政保护难以与国际上的通用做法接轨,以至于现有的知识产权法律和相关的中医药规范不能从整体上满足对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的需要。
值得期待的是,两个月前在北京召开的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与利用研究专题启动会已经将中药的知识产权保护纳入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范畴,但对于中医药企业而言,这场没有硝烟的知识产权保卫战才刚刚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