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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快让信用管理体系有法可依

企业报道  2015-03-09 09:10:05 阅读:

  我国信用体系的建设提出较晚,信用管理体系的发育程度较低,信用服务市场发育不够,市场化程度较低,信息数据的采集、整理、开放程度都非常低,信用管理体系也不健全,有关信用于监管的法律法规制度不完善,并且缺乏有效的失信惩戒机制等现象的存在,使得信用缺失问题日趋严重,失信行为已经影响到经济主体的活动频率、交往深度、投资数额和社会消费,从而影响经济正常的运行。据有关专家研究和统计,我国每年因不诚信造成经济损失5855亿元。

  一方面,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综合我国当前的经济社会发展趋势,时代已经向信用管理体系立法提出了要求;另一方面,政府作为制度供给者,必须加强立法,为信用体系的建立提供法律保障。因此,他建议必须尽快对公共服务管理体系、信息管理体系、企业信用管理体系、个人信用管理体系等进行立法,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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