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曾经以智慧和创新闻名世界的犹太人,正因为锋芒毕露的智慧之光,被希特勒认为是一个可怕的民族,一个可以统治全社会的民族,结果遭遇了种族大屠杀。试想,如果当初犹太人有强大的经济实力与军事实力,恐怕希特勒也没那个胆子,如果一个体弱单薄的人拥有一个锋芒毕露的“创新成果”,给他带来的将是什么?可能是飞黄腾达的机会,也可能是“引狼入室”的诱饵,结果是灾难的降临。
中国99%以上的企业属于中小企业,中小企业相对于强大企业而言有着先天的劣势与不足,如资金短缺、技术陈旧、管理落后、人员素质低、环境差、规模小等。由此看来,惟有创新是取胜的法宝,于是高薪礼聘贤能人才,大搞科研创新,真的搞到了成功的“创新成果”——新产品、新技术、新营销管理模式、新市场空白、新项目、新资源等,结果如何呢?可能出现一时的辉煌,但好景不长,自己的成果将被业内强大的企业、品牌占领,自己则被排挤出市场,为什么?实力不如人。资本大棒的力量决定竞争的主动权。
第一个VCD品牌曾经是“万燕”,现在它又在何处呢?目前的强势品牌都是后来者居上的代表,步步高、新科、先科、科诺等品牌;第一个开创中国茶饮料概念的“旭日升”冰茶、暖茶,当初可谓风光一时,结果呢?茶饮料市场的蛋糕被后来者瓜分得所剩无几,娃哈哈、康师傅、统一、椰树等均成为市场的领先品牌,后来者都气势如虎,势如破竹。为什么?有强大的资本后盾与科学的营销战略相结合,当然攻势凌厉,威力无穷,在中国有太多太多的“第一创新者”最终步人后尘的例子,而且多为中小企业,后来的成功者全部是业内实力强大的领先品牌,这不得不令人反思,创新到底属不属于中小企业呢?为什么受伤害的总是创新者,而跟进者往往坐收渔翁之利呢?
SONY的总裁曾总结其成功经验,只有六个字“不创新、只改进”,将美国的创新技术稍加改进,就成了美国市场的强劲对手,而美国投入的大量时间、精力、金钱进行的创新,被SONY轻而易举地拿来使用,而且更加先进,于是一股可怕的风形成——中小企业不敢创新。创新等于为大品牌做嫁衣,等于做铺路石,等于作茧自缚,等于自我牺牲……
看来创新虽不是大品牌的专利,但只有大品牌有实力与能力捍卫自己的“创新利益”,或者说能最大限度保持自己创新的收益,而小品牌缺乏的恰恰是这个能力。像GE、NOKIA、MOTOROLA、NIKE、SONY等大品牌,都有一流的科研与创新能力,在这样的企业,创新才真正是企业发展的动力、是灵魂,还有一个耐人寻味的问题,如果比尔·盖茨在中国,他会取得那么大的成就吗?也许只有在美国,这个头号经济强国才会诞生世界首富。道理很多,不言而喻。
中国专利堪称世界之最,最多,但中国专利的市场转化率也是世界之最,最低。专利是创新成果的结晶,却全部躺在专利证书上睡觉,这样的创新成果又有何意义?
胆大的小企业敢于购买专利,进行产品开发设计,当技术转化为市场效益的时候,企业的难题就来了,不是面临大品牌收购,就是业内大品牌的资本大棒的镇压、排挤,因为实力不济,结果只能拱手将自己开拓的好端端的市场拱手让人,这就是品牌霸权的力量。小企业创新之路,何其难也!成也萧何,败也萧何!
其实,这是市场制度的不成熟、不完善的表现,也是一个明显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中小企业自身权益合法保护与发展的问题,创新不应是一句空洞的口号,而应是具体的实践过程,无论大企业、小企业都需要创新,整个社会需要创新,关键要有一个良好的保护创新者权益的制度,鼓励创新,规范创新,发展创新,才是当务之急,创新需要勇气和牺牲精神,我们为创新企业的努力而喝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