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做好地方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的若干意见》,对地方知识产权战略的制定工作做了具体要求。由此,我国地方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全面启动。
《意见》强调,要确保地方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扎实有效开展。要求加强对地方知识产权战略工作的领导,稳步扎实地推进战略制定工作,形成战略的调整和评估机制,加大对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的投入。(宗合)
根据太原市工商局近年出台的《知识产权投资入股登记办法》,包括商标权、著作权等在内的知识产权经评估后将可作价入股,这意味着企业注册资金来源得到进一步扩大。
该办法规定,除了《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禁止出资的以外,股东可以用知识产权作价出资;作为非货币出资的知识产权应当评估作价,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知识产权作价出资入股,最高比例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本70%。
申请人采用知识产权作价出资设立有限公司,可以依法采取注册资本分期到位的形式,先实缴30%的货币资金,注册资本按申报数体现,待知识产权办理权转移手续后,再进行实收资本到位的变更登记。
股东以知识产权出资的,在公司章程中必须注明知识产权出资形式的股权退出方式,并需要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