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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企应告别“次国民待遇”

企业报道  2014-12-09 10:27:47 阅读:

  “非公经济36条”的颁布快两年了,但其各地落实的情况到底怎样,客观地说,很难有谁能说得清楚。从笔者多方了解的情况来看,不理想、不显著、一阵风。可以说这是很多民营企业家的普遍看法。而当今民营企业的整体现状被有人概括为:“生不快、长不大、死得急、活不长”。与外资所享受的“超国民待遇”不同的是,民营企业享受的是“次国民待遇”。

  民营企业只要求能拥有“国民待遇”就行,这是民营企业家呼吁了有十几年的话题。在市场经济发展中,民企要求“国民待遇”,最初是对国有企业而言的,之后是对外资企业而言,这一要求民企说了十几年,可民营企业在现实中享受到的仍是“次国民待遇”。

  日前,商务部发布了《商务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一些权威人士认为,《规划》最引人注目的是内外贸一体化的构想,基本形成统一开放的大市场。而此次《规划》发出了终结外资“超国民待遇”的信号,即:外资利用将从过去注重以外资投入拉动经济总量增长,向着重引进技术、管理、人才促进自主产业升级转变,注重引进技术的吸收、消化、融合和创新,提高利用外资促进自主创新能力。这一新的动向,其目的就是逐步并轨内外资企业政策,形成内外资企业政策的一致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环境。

  显然,这一《规划》将使民企“次国民待遇”成为历史。

  然而也就是在最近,关于温州大规模引进外资的“一号工程”在社会上引起广泛的争议。温州政府强势推出的“一号工程”其目的可能是想通过引外资企业与民营企业合资合作,来加快民营企业的升级,其愿望是好的,然而在具体实际操作中,对外资在土地的使用上,竟享受着民营企业从没有享受过的优惠政策,而且把一些土地的指标留给外资等厚此薄彼的做法,对温州本地的民营企业不能不说是一个不小的打击,使得很多民营企业对政府的“一号工程”有很多怨言。

  其实类似温州政府的这种做法在一些地区很普遍,在温州反应如此强烈,这和温州民营企业发展普遍和快捷有着直接的关系。给外资如此优惠政策,在过去可能还能说得过,然而市场经济发展到今天,政府还在以各种优惠政策来强势的招商引资,显然已背离了自由贸易和平等竞争的市场制度,同时也完全不符合WTO的精神。

  “超国民待遇”,显然是一个特殊历史时期的产物。民企要求的国民待遇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一个必然结果,公平的原则是竞争机制的前提。要使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还应回到同一起跑线上来,这对民营企业的整体发展来说是最实际的。对民企所要求的国民待遇来说,要从市场经济的本质上来重新认识,而不是给什么特殊的政策,而“超国民待遇”早日的终结,正是民营企业健康快速发展之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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