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由于高新技术企业的融资特点是高投入、高风险,企业初创阶段无资产抵押,仅有尚未经过市场检验的科技成果,难以达到间接融资基本门槛或准入条件,银行贷款审慎经营与高风险之间存在较大矛盾,银行获取利息与承担风险也不相对称。因此,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合肥市市长吴存荣建议国家制定相关政策,完善风险投资法律法规和引导金融企业创新金融服务产品,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吴存荣分析认为,参照国际通行做法,即从资本市场直接融资,但由于我国目前风险投资与资本市场存在一定的缺陷,导致企业直接融资平台与工具缺乏。主要问题是风险投资组织形态单调、风险投资低迷、资金流动严重下降、风险投资法规不完善。中小企业上市或再融资门槛太高,周期长、程序复杂。中小企业板发展速度和市场规模小,代办股权转让系统仍处于试点阶段且仅限于中关村,导致优质企业资源流向国外。
吴存荣建议,国家应从政策上主导金融体制及资本市场改革:其一,在间接融资方面应着力解决好银行审慎经营与高新技术企业高风险性之间的矛盾,实现两者共同发展;其二,直接融资方面,一是推动中小企业大发展,促使高新技术企业上市及再融资合理需求得到满足。二是扩大完善股权代办转让系统。三是鼓励引导风险投资与民营资本投向高新技术企业,完善风险投资法规与退出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