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虽然我国企业的专利技术实力难以在短期内大幅提升,但是要想在短期内提高专利组织水平却并非难事。面对实力悬殊的跨国公司的专利进攻态势,采取灵活多样的专利组织形式以发挥现有专利资产的效能,应当成为当前一段时期提升我国企业竞争力的切实有效手段。大多数中国企业由于专利资产太少,因而不具备专利许可的条件,但是却具备将现有专利资产组织起来形成专利联盟的条件。要想突破“围城”,必须以行业或相关技术为基础拧成一股绳,组建专利技术联盟。
这不是该文的奇想,而是现实的总结与归纳。日本就走过这样的道路。
比如,日本企业削弱一项新发明专利的手段,是对该发明进行许多微小的改进,在别人核心技术周围构成一圈微小的改进专利,这种策略(以针对外国人闻名)使核心技术发明人在日本转让其技术的范围大大缩小。
举个例子,如某个外国人发明了一种新型自行车,想在日本转让该技术,那么他就会发现消息灵通的日本人已就该自行车脚踏板的绿色、黄色、蓝色和红色分别申请了专利。如果外国人想在日本出售有这些颜色脚踏板的自行车,那就必须向这些各种颜色脚踏板的专利权人支付许可费,或者允许这些人生产销售自行车本身———技术就是这样被转移进日本的。
日本专利法要求如此之细腻,致使在美国根本构不成发明的东西却在日本获得了专利。显然,日本专利法如无相应的战术条款,日本企业是难以实施这种“蚕食”战术的。
可见,日本政府机构提供国外发明专利信息,日本民间企业据此布防设围,日本官民之间配合得十分默契,这就是日本官民结合战略在利用专利制度实现“御外扬内”的民族工业的具体体现。在此,日本这种“蚕食”的办法将其富有特色的专利制度表现得淋漓尽致,它是建立在日本基础研究不足但却擅长应用改造之上的,这不能不令人感叹日本专利制度的“战略战术”。
日本成功的例子说明了“小米加步枪”照样能够打败“飞机与大炮”,关键就在于如何进行组织,专利联盟就是组织的一种重要的组织形式。
面对技术帝国主义的入侵,在专利战场上的强敌,我们必须组织起来,充分地发挥弱小专利的作用与功能,企业的专利联盟就是重要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