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把国有资产价格低估后,引来一个大买主,或者由内部管理层“名正言顺”地进行收购,这是去年以来社会广泛关注的国企改革中出现的国有资产流失问题。有没有把一个企业资产高估后让别人来买的?或者,有没有收购者愿意拿高出原企业价值数倍的价格来买这个企业?
这种假设,在国有企业领域我还没有得到验证,而民营企业却有了案例。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在对浙江民营企业正泰集团调研时了解到,正泰集团董事长南存辉有一次与一家跨国公司谈判,对方提出愿以100多亿元的价格收购正泰,这个价格是正泰20多亿元总资产的5倍。南存辉没有答应,外方以为他嫌出价低,又提出可以出7到10倍的价格,南存辉干脆回答说,再多的价钱也不卖。
100亿元为何没有打动南存辉?他的解释是这样的:正泰的理念是“产业报国”,没有了正泰,也就没有了报国的平台。正泰经常告诫员工,要不断提升自己的思想境界,走出狭小的圈子,肩负起社会历史责任。
对比南存辉我们可以发现,很多国有企业之所以出现低价贱卖现象,是与当地政府部门及企业领导人的社会责任感不够强有关。就像香港学者郎咸平指出的那样,一些企业领导人把企业贱卖后,自己从“保姆”变成了“主人”,不但造成了国有资产大量流失,很多员工也成了社会的弱势群体。
实际上,从企业性质来说,民营企业因为没有很多公共投入,一般不会产生很强的社会责任感。而国有企业因为是用国有资产投资形成的,或者说是用每个纳税人的钱建成的,自然应该承担起社会责任。但正泰的这个事实说明,这种社会责任感有时对两类企业却正好相反。
经济学家弗里德曼曾说:“用自己的钱办别人的事,只讲节约不讲效率;用别人的钱办自己的事,不讲节约只讲效率;用别人的钱办别人的事,既不讲节约也不讲效率;用自己的钱办自己的事,既讲节约也讲效率。”传统的公有制是“用别人的钱办别人的事”,民营企业是“用自己的钱办自己的事”。要彻底杜绝国有资产流失现象的发生,最好的方法是大力推进经济体制改革,除了关键领域保持国有企业控制地位外,其他可以放开的领域大胆推进多种所有制改造,这也是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的国有企业改制的方向和主要内容。因此,那种担心民营企业“自私、血腥”、没有社会责任感的意识形态也应该调整了。
这些,也许就是正泰和南存辉给我们最有益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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