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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成本监审成为遏制垄断乱涨价的“杀手锏”

企业报道  2014-10-22 20:14:32 阅读:

  安徽省近年出台《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实施细则》,规定水费、气费、电费、学费、医疗费用和旅游景点门票等垄断产品价格调整,必须经过严格的价格监审,否则不予调价。《实施细则》明确了不得计入成本统计的4类费用,包括不符合《会计法》等法律规定的费用、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费用以及其他不合理费用等。

  据报道,这是全国首个对垄断产品实施成本监审的地方政府法规。目前市场上仍属于政府定价范围内的产品主要有医疗、教育、公交、水电等,其明显特征是带有公共属性的垄断性质。近年来,垄断产品涨价欲望十分强烈,部分产品涨幅较大,群众多有抱怨和意见。而公众对垄断企业价格不断上涨冷眼观之,心存鄙视,主要原因在于垄断产品涨价理由不能让人信服,垄断企业普遍高工资、高福利;垄断价格只涨不落,而不是随行就市;垄断企业独家经营,排斥竞争,这些垄断造成的独特优势,说明垄断产品涨价理由是站不住脚的,不能服众。

  由于垄断企业申报价格调整时都会处心积虑地把成本“蛋糕”做的很大、很复杂,多报、高报,成本成了筐,啥都往里装,而政府部门因缺乏成本监审,很难对垄断产品的成本逐一进行严格、细致的核算,企业自报成本往往成为定价依据,即使开价格听证会,但由于成本不透明和过于复杂,消费者不知底细且缺少专业知识,说话分量明显不足,听证会最终都开成了涨价会。如今安徽在全国率先推出垄断产品成本监审机制,等于给垄断企业套上了“罩头”,对于规范和约束垄断涨价冲动是大有益处的。

  因此,有效发挥监审机制作用,使之成为抑制垄断企业乱涨价的“杀手锏”,需要确定一个目标参照数。企业成本主要构成要素有两大块,一是原材料;二是职工工资。垄断企业普遍存在浪费现象,因此对企业上报的原材料成本须按一定比例打折核算,不能报多少算多少。垄断企业高收入是不争的事实,政府对工资成本的审核应该以当地社会平均工资为标准,这样才是合理的,方能为老百姓所接受,也才能有效堵塞垄断企业想方设法把成本做大的漏洞。除此而外,垄断企业还需要把真实可信的经营状况和准确的成本数据完全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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