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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助力小型生物技术公司之鉴

企业报道  2014-09-11 09:04:28 阅读:

  美国是现今全球生物技术产业最发达的国家,不过小型生技公司仍未能免除筹资艰困之苦,近来私人资金来源的紧缩,使得政府资金的援助更显重要。

  有创新就补助

  美国协助小型企业发展的部门是“小型企业管理局”SBA,其主要任务为支持、审议、协助及保护小型企业的利益,借以维持及加强国家整体经济发展;另于国家灾难发生时,协助家庭及企业快速从中恢复。

  SBIR(小型企业创新研究计划,它是对小型生技公司补助影响最大的一个项目),其主要目的为:鼓励小型企业探究自有技术之潜力,使其能与同等级的大型企业竞争,并提供诱因协助小型企业借由技术、产品或服务的商业化而获利。而申请SBIR需符合以下条件:一、美国人拥有且独立运作;二、营利为目的;三、主要研究人员受公司聘雇;四、公司员工少于500人。

  SBIR授予补助的方式为三阶段模式:第一阶段,提供6个月最高10万美元的补助,协助研究科技之技术价值及可行性。第二阶段,提供两年最高75万美元的补助,以延续第一阶段的研究结果,并评估相关技术、产品或服务之商业化潜力;只有第一阶段有成果者,方得申请第二阶段。第三阶段,系指第二阶段成果欲从实验室走向市场之时期,此时SBIR将不再提供任何补助,小型企业需自行寻找私人部门或非SBIR的联邦经费来源。

  法规支持

  在美国,SBIR对小型生技公司而言,实是一大支柱。据资料显示,2004年SBIR通过国家卫生院,提供6300余家公司总额20亿美金的补助。另若从财务面的角度切入,SBIR的补助将不会被列为公司的负债或稀释股本,故对小型生技公司具有极大的诱惑。

  不过,小型生技公司的筹资却在2003年面临极大挑战。

  为有效解决小型生技公司筹资不易的窘境,2006年7月27日,美国参议院小型企业委员会通过修法决议,要求SBA免除生技公司其股份必须为个人拥有过半的限制。此举受到许多生技从业者的肯定。不过也有人认为,放宽法规限制,只会帮助那些看似小型,实则背后有大企业支持的生技公司,而且也违反SBIR的基本精神。

  小型生技公司近来受到相当的关注,主要在于它的灵活性及创新性,相较组织庞杂的大药厂而言,更能快速发展新技术,为现今生技产业的重要支柱。欧盟亦于2005年12月15日通过“欧盟医药品管理局协助中小型公司发展之规则”,协助降低有提出新药上市申请的小型公司营运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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