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何解决好中小企业健康发展问题,已经成为保持经济稳定增长的主要课题,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除了靠自身努力以外,还需要政府政策的引导和社会中介机构的有效帮助。可以说,通过制定和完善中小企业政策体现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是推动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政府制定中小企业政策,主要是要消除市场中不利于中小企业生存和发展的“不完全竞争”,使其能同大企业一样参与平等竞争。由于国情不同,各国政府所采取的扶持中小企业的具体措施各不相同。但无论各国政府采取何种支持措施都遵循一些基本原则。
法规规范和政策引导的原则。从国外成功的经验看,政府对中小企业发展的支持既不是道义上的义务,也不是强制性的措施,而是政府遵循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所采取的一种国策。政府运用法规规范和政策引导方式是支持中小企业的首选原则,其具体方式一般采取引导、激励、保护、协调等方式进行规范和引导。目前,我国的中小企业大多是在计划体制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创办并发展起来的,在很多方面存在问题,带有传统的烙印。因此,如何建立健全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符合中小企业特点的法律法规体系,是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关键。
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由于单个的中小型企业缺少充足的信息来源,并且很少有能力直接参与或影响政府制定者的决策,因此政府的支持必须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否则,就可能极大地影响千千万万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这不仅仅是个经济问题,处理不好,还会引起一系列的社会问题。政府采取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不是平均主义,更多是反映在平等的获取机会和获取各种信息的权利上,并不断争取结果的平等。
分类指导的原则。中小企业千差万别,经营活动几乎无所不包,而且由于处于不同的发展阶段,中小企业发展需要解决问题的重点也不同,因此政府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经常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是确定哪些方面更应该得到政府的支持。所以,制定中小企业政策要有针对性,而不是不加区别地、普遍地扶持中小企业,更不能去扶持那些白白浪费资源的企业。
直接支持和间接支持相结合的原则。主要是分清哪个为主,哪个为辅。在市场初级阶段,政府在这方面作用更大,市场调节要不停地探索和创新,市场调节为主,政府直接干预应为辅,各地还可以有一些微调和调整。
不支持消极和不保护落后的原则。不支持消极和不保护落后是政府制定支持中小企业的一条重要原则。它有针对性,应该支持积极的、向上的,也就是说,少干预多支持,帮助自助者。如果某个企业自己都不想努力了,那就不要给它支持。所以国外对于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给予“开发式”援助,不搞“救济扶贫”的做法值得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