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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信用监管行之有效

企业报道  2014-07-02 16:17:50 阅读:

  按照近年深圳市供货商联合会启动的“零售商货款结算风险预警机制”,供货商只要登陆网站进入“零售商信用档案”栏目就可以查到零售商的基本资料、货款结算时间、供货商投诉情况等,从而使供货商对该零售商有一个较全面的了解,以规避风险。同时,深圳市供货商联合会还将对拖欠和变相占压供货商货款数额较大、期限较长的零售商,及时通报商务主管部门,并提示相关供货商。目前,供货商联合会已对20多家供应商进行了监控。

  有商业专家曾经感慨:供大于求的市场经济规律是很难靠相关部门一纸“办法”改变的。而今,供货商联手打造的“信用监管”似乎可以打破零供矛盾的坚冰。

  深圳市供货商联合会副秘书长刘友贵介绍说,“零售商信用档案”包括了零售商的基本资料、货款结算时间、供货商投诉情况等。企业信用基本资料信息,包括工商登记信息、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市场主体类型、实收资本、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分支机构、所属行业、经营范围、年检年度、股东情况(如出资额、出资比例以及地税不良记录)、银行办贷款卡情况、中级法院立案结案信息、工商登记变更信息等,这些资料由深圳市企业信用信息中心、工商局等处提供。货款结算情况和投诉情况,资料主要从供货商处获得,凡是供货商提出有问题的零售商,协会将在进一步调查后将供货商反映的情况如实反映在网上。

  去年11月,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等五部委颁布实施了《零售商供货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但是由于缺乏法律效力,依旧无法撬动零售商在市场经济中占有的强势地位。至今,全国各地的供货商对缺乏商业信用,却能高枕无忧继续经营的零售商仍无可奈何。对于欠款问题,供货商更是战战兢兢、草木皆兵,追债也成了经营过程中的有机组成部分。

  如今,零售企业的“欺行霸市”几乎成了理所当然。榨取供货商高额进场费用不说,倒闭卷款出逃的事件,全国各地都可以举出“经典案例”。深圳市供货商联合会秘书长马峰表示:“深圳部分零售企业在国务院法规出台后依旧我行我素,有的变换名头,有的甚至变本加厉。”供货商联合会截至2006年底的统计数据显示,深圳超市多种收费和商品折扣率合在一起占销售总额的比例最高接近30%。

  据供货商联合会不完全统计,1995年以来,深圳市大中型超市倒闭130多家,造成的零供冲突已发生100多次,如2006年布吉民丰超市老板“一夜蒸发”、宝安区连续发生3次中型超市倒闭、去年3月份深圳市泰宁百货两家连锁超市关门倒闭。仅2006年,深圳市又有6家中型超市倒闭关门,所欠供货商货款血本无归,有的虽打赢了官司,但依然拿不到钱;有的商场老板关门后逃之夭夭,不见踪迹,起诉后无法开庭和判决。

  业内人士认为,供大于求或同质同类产品过剩和过度竞争,给商业违规营运、巧取豪夺和各种商业贿赂提供了温床。同时,政出多门、管理职能不清晰也是一个重要原因。

  向社会推出“零售商货款结算风险预警机制”的同时,深圳市供货商联合会相关人士呼吁:光靠供货商协会一家行动很难,要尽快建立常设性机构监管。建议仲裁委员会建立快速执法通道,切实保护供货商合法权益。尽快立法,把市场规范管理问题尽快列入人大立法议程,以法律严格规范市场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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