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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法律手段遏制“炒矿风”

企业报道  2014-06-24 07:35:32 阅读:

  随着资源紧张加剧和价格的不断上涨,在中西部一些资源省份,炒买炒卖煤炭、有色金属勘探权和开发权的“炒矿风”,目前正在演变成一场疯狂的角逐。对这种扰乱矿业市场秩序、损害国家利益的乱象,应该采取严厉的治理措施才是。

  所谓“炒矿”,是指利用种种手段,抬高或压低矿权价格,再通过矿权转让获取最高利润。“炒矿风”所以应该坚决刹住,首先在于它是一种“空转”,不能使矿业资源得到有效的利用和开发。其次,“炒矿风”催生了滋生腐败的空间。此外,“炒矿风”加剧了社会分配不公。

  “炒矿风”盛行反映了矿业管理混乱。究其原因,主要在于:过去形成的矿权取得方式“多轨制”留下了后遗症。目前在二级市场上流转的矿权有许多当初是无偿拿到的,有的享受了国家的优惠政策,也有通过协议出让的,成本很低。现在,拿到市场来“炒”,当然利润空间很大;缺乏科学的矿权作价体系。矿权如何定价,在国外有独立的市场中介机构和专业的注册地质师进行评估,国内则完全是人为说了算,从而造成“大矿小卖”或“小矿大卖”等现象屡屡发生;矿业市场准入门槛太低。按道理,能够取得矿权的法人和自然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技术力量和资金实力,不具备条件的投机者应被拒之门外。显然,一些地方没有把住这一关口。因此,在一些资源地区,“炒矿风”盛行也就不难理解了。

  矿产资源天然具有国家属性,有些则关系到国计民生,决不应该放松管理,任其乱象丛生。但愿国家有关部门能够尽快出台严格的法律法规和监管措施,规范市场秩序,不能让“炒矿风”继续刮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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