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同能源管理是一种基于市场的节能机制。在合同期内,合同能源管理的收益与节能量直接挂钩:项目的收益主要来自于节能效益,合同结束后客户得到全部设备和节能
合同能源管理正在成为解决宁夏企业节能的新路径。“宁夏多家高耗能企业自从安装了高、低压变频节电设备以后,耗电量明显下降,节电效果在15%左右,给企业带来了很大的经济效益。”8月1日,宁夏新技术推广站站长牛书宁在电话里告诉记者。
牛书宁所在的宁夏技术推广站是合同能源管理环节中至关重要的一环。牛书宁举例说,宁夏美洁纸业是当地的一家耗电大户,采用低压节电设备,对纸机、锅炉等30万千瓦以上的机组进行改造。经宁夏新技术推广站的担保,他们与北京一家节能设备公司签订了使用协议,如果节电能够达到13%到16%,就支付200万元使用费;如果达到17%,就付给他们260万元。最后节电设备达到了理想的效果,节电率达到13.7%,每个月可以节电260万度,双方都非常满意。
作为合同担保的第三方,推广站为了保证节能指标的实现,在选择节能设备时会优中选优。据介绍,现在低压变频在国内技术成熟、价格也适中的大约有15家企业,而高频的大约有4家,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院的设备节能效果最为明显。
事实上,我国节能尤其是节电设备研发已经比较成熟。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院总工程师项立铮表示,从2003年以来,我国的变频节电设备不断取得技术突破,越来越多大容量的节电设备实验成功。但是到目前为止,超过90%有节电潜能的设备并没有使用变频节电装置,对电力资源形成巨大浪费。
推广不力的主要原因并不是企业没有需求,而是企业缺乏相应的资金及抗风险的能力。据牛书宁介绍,目前节能资金投入状况是:使用企业出资30%,设备制造商出资70%。“我们正在争取政府的贷款支持,希望能够形成政府、设备制造商和当地企业各出三分之一。”牛书宁说。
一边是企业缺乏资金进行节能改造,一边是节能设备企业对收回资金心存顾虑。在传统的节能投资方式下,节能项目的所有风险都由实施节能投资的企业自身承担,潜在的风险让众多高耗能企业裹足不前,制约了企业采用节能新技术的积极性。在生产企业和节能设备企业之间,缺乏一个通畅的连接机制。
在此情况下,宁夏新技术推广站开展了有益的尝试,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大胆为企业作担保,保证企业在不提前支付现金的情况下,能够迅速使用节能设备,通过节能设备的运行产生节能效益,然后把获益分期分批返还给节能设备企业。企业节能改造向着实现风险共担、效益均享的状态发展。
据了解,合同能源管理是一种基于市场的节能机制。它以合同能源管理机制为客户实施节能项目。在合同期内,合同能源管理的收益与节能量直接挂钩:项目的收益主要来自于节能效益,合同结束后客户得到全部设备和节能。
不过,也有专家认为,目前这种模式只能在一些规模比较大的、信誉度高的企业中试点,无法对节电设备进行大规模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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