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来,废旧家电的去向问题日益引起社会的关注,也引起了国家的高度重视。近日,国家发改委公布了《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的征求意见稿。
随着技术的进步和生活水平的提高,百姓家中的各类家电产品可能已经旧貌新颜,几经更替了,我国也已进入了家电报废的高峰期。据最新统计,我国各类家电的社会总保有量已猛增至9亿台套,年报废量接近3000万台套。另外,家电产品越来越短的换代周期,无疑将进一步加速淘汰报废高峰的到来。由于缺乏行之有效的回收渠道,目前十有八九的废旧家电弃置后都得不到妥善处理,大多混同于一般生活垃圾填埋,造成了空气、土壤和水质的严重污染,并构成了对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废旧家电污染问题已不容忽视,亟待解决。
国家发改委有关人士就废旧家电的去向问题指出:一是对废旧家电进行分散的、不规范的拆解,只提取了部分易于回收的贵金属,而大量难以回收的有用资源被当做垃圾随意丢弃或者填埋;二是废旧家电中含有的有毒有害物质没有进行专门处理,特别是拆解过程中“三废”直接排放,给周边环境及居民健康造成了危害;三是部分旧家电经销商利用废旧家电零部件非法拼装和销售质量低劣的家电产品,坑害消费者。
到底谁应该承担起“家电污染终结者”的使命?家电消费者和家电企业还是家电生产企业呢?作为消费者,在科学处理废旧家电的问题上,无论从财力、物力、技术等各层面来说,可以做的都是十分有限的。无疑,作为产品生产者的同时也是污染源制造者的家电企业,应该承担更大的责任。
据了解,在解决废旧家电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上,国外一直贯彻“谁产销,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从源头上根本解决了回收渠道的通畅和环保处理的责任归属问题。在国内,一些地方政府也曾尝试推行这种做法,但困难重重。成本问题是企业考虑最多的因素——企业多数愿意从自己的利润中拨出一部分资金来做售后服务,而鲜有愿意为废旧家电的“身后事”出力、出资的。
归根结底,最深层的原因在于企业对问题的严重性认识不足,对问题解决的发展趋势把握不准。与此同时,我国政府至今还未曾出台一部正式的相关法规。法律上的不明晰,更成为本应担负一定责任的家电企业多方推诿的理由,致使废旧家电一直处于“野流通”状态。只有一些怀有商业动机的“破烂王”、回收厂向它们展开“温暖的怀抱”。
国家发改委公布的《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的征求意见稿中规定,家电生产企业、经销商和售后服务机构有责任回收废旧家电,回收的废旧家电应当交售给有资质的企业处理。同时,国家也将拨专项资金用于废旧家电的回收和处理问题。这项条例的正式出台,将有利于明确解决废旧家电污染问题的责任归属。
在国家相关部门正酝酿出台相关条例的同时,国内已有少数家电企业主动承担起了废旧产品的回收和处理的责任。如在近日由中国加湿器行业领军厂商北京亚都科技公司举办的“亚都加湿器以旧换新”活动中,亚都公司打破了回收产品品牌的局限性,回收所有品牌的加湿器,并将最新产品引荐给消费者,推动了行业产品的升级过程。同时,在处理废旧产品时采取了“能再利用的再利用,不能利用的委托专业公司进行环保处理”的方法,不仅最大限度地利用了资源,而且为环境污染的治理尽了企业的义务。
有关人士据此认为,亚都科技公司作为一个从事空气净化产业的小家电生产企业,发起此类环保活动,而且是在国家正式条例颁布之前主动向废旧家电“下战书”,姑且不评价此举对于电子污染治理的实效大小,仅就事件本身的意义而言就是值得业内关注、学习的——这是一个优秀企业公民所应有的态度、所应具备的道德、所应肩负的社会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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