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科技专利>> 知识产权>> 正文

网络版权告别免费午餐

企业报道  2014-01-27 11:41:10 阅读:

  由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共同制定的《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已正式实施。《办法》的出台填补了在网络信息传播权行政保护方面规范的空白,为行政执法、打击网络侵权、维护网络世界中的知识产权秩序带来了希望。网络数字版权保护问题也已经不容忽视的摆在所有人面前。

  如今,互联网的兴起给传统版权保护带来了太多的问题,包括文字、音乐、数据、影视、图例等所有能以数字化技术处理转换的作品,都无一例外遇到了“比特”空间的阻击。甚至有人说,传统版权在互联网时空已经死亡。事实上,各类新型作品保护的法律规则已经出现,网上著作权保护的新秩序正在形成。

  有人说,互联网捧红了MP3。由于我国版权立法,尤其在网络传输环境下的立法滞后和公民法律观念淡薄,MP3音乐网站(包括含有MP3音乐栏目的网站)的侵权此起彼伏。据中央电视台报道,全国共有MP3音乐网站200多个,但与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签订使用合同的却寥寥无几。由于法制的不完善,作为录音制品的制作者也很难把侵权者推上被告席。

  另外,随着手机技术的不断进步,许多高端手机都可以通过USB接口与PC或MAC相连,直接从互联网上下载的手机铃声及音乐传输至电脑中,从而手机用户可以不通过移动运营商下载铃声,这时就出现了更广泛数字音乐版权的保护问题。

  现在,免费的午餐延续到手机上来,科技进步这把双刃剑在满足音乐享受的同时,也让数字版权的拥有者受到伤害,更为盗版、侵权开拓了“大有作为”的活动空间。从手机铃声到手机MP3歌曲的播放乃至视频电影的播放,将会出现无数的版权纷争。

  据观察,在这场数字版权的商业大战中,商家已经想出多种办法来保护自己的版权。从技术上来说,可以通过数字版权保护来操作。微软、惠普、时代华纳等著名公司都在保护数字化内容的数字版权保护(DRM)技术上投下了巨资。预计,美国数字版权管理软件市场在2008年的销售收入将从2003年的3600万美元提高到2.74亿美元,可以说技术与技术的较量成为数字版权保卫战的真正起点。DRM技术已经日益成为电影和视频内容制作商、唱片公司、软件厂商所看重的,保护版权所有者利益的一个手段。

  通过产业链合作与行业自律,走软硬结合的道路,手机或ipod都只是作为一种电子设备的终端,手机与电脑相连,只是技术问题,甚至越方便越好。关键在于模式,而互联网运营商与SP们现在正在积极和唱片公司合作,共同开启一个新的市场。通过产业链的合作,手机用户可以便捷的下载使用具有DRM技术保护的音乐与视频,而SP和手机厂商也不必再担心音乐的版权而烦恼。

  数字版权市场的保护对整个社会来说有着深远的意义。它有利于整个社会的得失平衡、有利于尊重音乐著作人的劳动成果、有利于数字音乐市场的良性发展。互联网免费大餐之后的趋势已经非常明显,大家期待法律规范化模式的出现,建立相应的数字版权管理系统,去保护词、曲作者、演唱者等的权益,遏制数字音乐的盗版侵权、技术保障和法律保障以及行业自律必须三管齐下。

  2005年5月底实施的《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是我国第一部网络著作权行政管理规章,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责令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停止侵权行为并追究责任。虽然这部规章并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监管依旧存在真空,但有关部门能够负责的关注并面对互联网著作权问题,这对建设健康的网络秩序及保护数字版权无疑具有积极的意义。

更多专题
七星大地“群星”闪耀

绿染田野的五月,七星农场呈现出一派生机盎然的景象。一望无垠的稻田里播种的秧苗展示着现代化大农业的豪迈...

职业经理人的跨国公司应聘记

为了确保获取的信息是准确的,要先设计出能力素质模型,这样容易就其要素设计调查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展开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