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国家发改委副秘书长、经济运行局局长马力强在出席“中国国际服务业大会物流产业发展论坛”时表示,最近几年中国现代物流发展的政策环境虽然得到了较大改善,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部门和地方的各种审批繁多;现行税收管理办法不适应物流发展需要;货物运输的“三乱”现象严重;物流的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建设滞后;物流经营在海关通关、城市交通、技术标准、企业融资等方面还存在困难。
他说,为进一步推进中国现代物流业的发展,在全国范围内尽快形成物畅其流、快捷准时、经济合理、用户满意的社会化、专业化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最近国家发改委与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将提出进一步促进现代物流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解决物流企业实际运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规范企业登记注册前置性审批。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发布决定规定外,其他前置性审批事项一律取消。
第二,调整部分行政性管理事项。先行在货运代理方面进行调整。取消经营国内铁路货运代理、水路货运代理、联运代理和国际货运代理业企业经营资格的行政性审批改变民航货运销售代理业管理办法。
第三,完善物流企业税收管理。对物流企业实行差额纳税,即将承揽的运输、仓储等业务分包给其他单位并由其统一收取价款的,以该企业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其他项目支出后的余额,为营业税的计征基数。允许符合条件的物流企业统一缴纳所得税。
第四,加快引入竞争机制,建立统一开放、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现代物流市场体系。废除各类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由部门或地方制定的地区封锁、行业垄断、市场分割的有关规章。
第五,加强收费管理。取消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集资、政府性基金、罚款等各种收费项目。全面整顿道路收费站点。
第六,积极推进物流市场的对外开放。按照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承诺,扩大物流领域的对外开放。鼓励国外大型物流企业根据中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到国内设立物流企业。鼓励利用国外的资金、设备和技术,参与国内物流设施的建设或经营。
第七,改善通关环境。对进出口货物实施“提前报检、提前报关、货到放行”的通关新模式。边防、海关、检验检疫、税务、外汇管理等部门要在有效监管的前提下简化作业程序,实现信息共享,加快通关速度。鼓励建立集海关监管、商品检疫、地面服务一体化的货物进出境快速处理机制。
第八,优化城市配送车辆交通管理。根据当地的交通状况和物流业务发展情况,对配送车辆在市区通行和停靠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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