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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芝类保健食品广告违法明显

企业报道  2013-12-16 13:54:24 阅读:

  目前,食品广告、尤其是保健食品广告违法的情况比较严重。近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接到大量对灵芝类保健食品的投诉,其中违法印刷品广告198件、报纸违法广告367条次,共计565件,涉及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67家报纸媒体。

  此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特别提出,灵芝类保健食品在广告宣传内容上有虚假夸大、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倾向使消费者误认为该保健食品属于药品。同时,该保健食品在宣传中使用专家或者患者的名义保证疗效违反法律规定,并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广告,严重误导消费者。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郑重提醒消费者:灵芝类保健食品仅具有保健功能,不具有任何治疗作用,同药品具有质的区别。凡保健食品在广告中均不得宣传治疗作用,不得使用医疗术语或者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治疗肿瘤的药品不得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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