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频率高达19次的药品降价令与依然收效甚微的事实表明,药价虚高的根本问题不在于药价本身,而是整个弊端丛生的医药体制。从这个角度看,所谓的降价令本身就没有开对“药方”,以至于最终难逃治标不治本的宿命。
一个早已被认识到的问题是,“以药养医”的医疗体制使医生的处方药费收入与科室收益、医院效益挂了钩,导致的结果是,药费越高,从加价率中抽取的金额越多,医生、医院、药企、药商皆大欢喜,形成了受益并维护药价虚高的利益同盟。
于是我们看到,此种药价一旦下降,医生就会开另一种高价的药方,来个“药品替代”,以至于大处方、贵处方屡禁不止;而对付药品降价,药厂和药商也高招迭出,“改个药名”、“换个剂型”,实在不行就“放弃生产”、“不予经销”,低价药难觅踪影,高价药层出不穷,药品招标采购机制屡遭扭曲。
根据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专家委员会副主任俞观文的分析,以药养医的首要弊端是扭曲了医药市场的价格机制,由于医疗机构对高价药品特别是高价格的进口药和外资企业生产的药品具有优先选择权,这使得国内药企的价格优势反而成了劣势。
药企80%以上的产品销往医院的格局使得医院对药企处于绝对强势地位,这种不对等的格局迫使药品企业在招标等环节上不得不采取“二次公关”等手段,不但加大了医药企业的负担,而且还滋生了腐败问题。
这种不对等的地位使得医院把降价的压力转移至药企,造成的恶果是,本应是生产、流通和使用等环节全部下降的药品降价,却被“以药养医”的体制扭曲成由生产环节的药企“独立承担”,而这又逼迫他们采取相应的对策博弈药品降价的政策,使得降价令的效果大打折扣。
应该承认,这些认识深刻地切中了造成药价虚高的深层体制问题,而这些问题也是导致19次降价令难以奏效的根本原因。一个深刻的结论是,要遏制药价虚高,改“医”重于降“药”。
舆论对于药价虚高的危害更多考虑的是消费者的看病贵、看病难等问题,但同样不可忽视的是,这种扭曲的医药体制不仅在危害和剥夺着消费者的福利,而且也同样危害着整个医药产业的健康。
一方面,由于医院偏好高价药和进口药,这种价格扭曲状况在很大程度上打击和压抑了国内药企的竞争优势,压缩了民族医药企业的利润空间,必然挫伤其在研发环节进行自主创新的条件和热情,导致的结果是“扶洋抑己”。
而在另一方面,那种在世界知识产权史上较为罕见的对未在中国注册专利的国外专利药品以追溯性行政保护的做法,与以药养医造成的高价药大行其道的市场环境相互配合,使得国外企业的高价药在专利期过后依然难以降价,这也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损伤了国内药企。
一个结论是,积重难返的药价问题绝不会“一降就灵”,频率高达19次的药品降价令乃是一大明证。不可否认的事实是,依靠单纯的行政命令已经难以对医药市场发挥作用了,它需要的是一场深刻的体制变革。
值得期待的是,新医改方案正在酝酿之中,但愿这一将在不久后出台的医改方案能够彻底改变“以药养医”的体制弊端,还医药市场一个健康的运行机制,若此,则不仅是广大民众之幸,也是整个中国医药产业之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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