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有关药品价格体系改革的力度以及医药企业削弱利润的幅度,皆不可谓不大。然而,一边是政府药品政策性降价在统计上的“政绩斐然”,一边是老百姓,尤其是他们中间的绝大部分病患者无法“感同身受”产生共鸣。他们发现,将药品降价前后用于医疗疾患的开支相互比较,近几年实际支出不是减少了,而是大幅增加了。难怪老百姓在药品连番降价之后仍旧叫苦不迭。
在一次又一次干预药品价格而始终难以达到预期的抑制药价虚高的目的之后,从政府到老百姓几乎不约而同地将责任归咎于药品生产部门,是因生产部门采用高定价、高回扣等不正当、不公平、不合理的经营策略,助长了药价虚高“屡抑不平”、“屡禁不止”。于是,新一轮药品政策性降价风暴得以在政府主管部门中酝酿。
客观而言,目前医药企业所经营的各类药品中委实存在药价虚高的现象,不过从总体上可以说,经过10多次政策性降价,现时制药企业药品价格“水分”已经挤得七七八八,处于偏低的水平。相关资料显示,2004年国内医药工业产品销售利润率不足9%,此即为明证。因此,那种对医药企业动辄挥舞政策性降价大捧的做法,显然是在事前研判时又一次习惯性地进入了认识的误区。
事实上,在老百姓普遍诟病的药价虚高现象的背后,隐藏着人所共知却又讳莫如深的社会性痼疾——垄断的医疗体制及其派生出来的以药养医经营机制。如果说医疗体制是“药价虚高”的“始作俑者”,以药养医便是“始作俑”了。
在老百姓眼中,医药企业、医院、患者理应是医药市场中互相依存、平等博弈的主体,医药企业以合理的价格将药品出售给医院,医院以合理的诊疗费加上合理的药品溢价出售给患者;患者得到良好的医治而向医院缴付合理的治疗费用,均属天经地义。不幸的是,多年以来,这种常态化了的市场主体之间利益关系的平衡格局,因为各方所处地位存在的巨大差异而被不断地扭曲、打破,以致失衡。
具体来看,在新的利益格局下,医院由于拥有治病救人的专业知识及经验,其市场主体强势地位不断上升;医药企业因依托医院而共生,不得不采取药品高定价、高回扣的办法千方百计满足医院的需求,其地位日渐低微;地位最弱势的就是患者了,只要可以驱除病魔,就是明知自己的利益受到侵害也惟有自我宽慰、舍财免灾。其中,医院的强势地位表现在,国内医药市场约80%以上的药品要通过医院的渠道进行价值转化,它既掌握着医药企业药品“生杀予夺”的控制权,同时更掌握着患者的命运。因此,在市场主体中惟一能够控制药品价格趋势的就是医院。
药品价格一再推高的根源在于,医院现行国有垄断、一成不变的医疗体制以及多年来不断翻新、愈演愈烈的以药养医的经营机制。而医药企业采取药品高定价、高回扣策略,无非是希望通过满足医院提出的,哪怕是苛刻的以药养医要求,尽可能扩大药品销售,增加赢利机会,以便维系生存或发展。至于患者,毫无疑问,他们是以药养医体制的最大利益受害者。
由此看来,单纯针对医药企业采取药品降价措施,无助于从根本上解决药价虚高的问题。从过去10多次药品政策性降价实施效果看,它“治标有余”:逐渐动摇了国内医药企业的竞争力,乃至医药经济整体赖以生存与发展的基础;“治本不足”:无法触及到药价虚高现象滋生蔓延的根源。
进言之,欲根本解决药价虚高的问题,必须首先对现行医疗体制及其派生的以药养医机制进行彻底改革。现在是对它们说“不”的时候了。近闻,国务院今年内将出台《城市医疗服务体制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卫生部亦直面以药养医提出了“四降一升”的医院改革的具体办法,这不啻为彻底铲除以药养医滋生土壤的良好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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